第一节 “110”的难题
第一节 “110”的难题
一、“漳州110”的警务创新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治安问题与刑事案件也在同步递增,给群众的生活和政府的社会治理带来了威胁。20世纪90年代初,福建省漳州市萌发了警务“110”的基层改革创新。其产生的背景是当时漳州市社会治安较为混乱,市区路面抢夺抢劫和街头流氓团伙斗殴等严重刑事案件较为频发,仅1990年5月份就发生36起,给社会治安带来严峻挑战。受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管理方式所限,当地公安部门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并不得力,甚至出现了少数警察遇事不出警、不作为的状况。为了改变不利现状,漳州市芗城公安分局治安巡逻中队副中队长郭韶翔自发开始了警务“110”的改革创新。
1990年,军人出身的郭韶翔每天走街串巷了解社会治安情况,混乱的治安状况与警察队伍的服务态度让他深有感触。郭韶翔翻阅了芗城分局匪警电话“110”的记录簿,让他颇为吃惊的是,“110”匪警电话从1985年5月1日开通至1990年5月的五年时间里,只有22个群众知道并拨打了这个电话进行报警求助。他马上向分局党委写了三个请示报告,要求把“110”电话从分局值班室移到治安巡逻中队,并提出“110”接警3分钟内警车要赶到报警现场的方案,希望以快治快来打击街头犯罪。但这些改革设想受人、财、物等因素的制约暂时搁浅了。自上而下的改革行不通,并不甘心的郭韶翔就尝试自力更生的渐进式改革。他说服了队里的6个民警一起自发组建“110”巡逻队伍,他先向局里申请了一辆破三轮摩托车,又向战友要了五部报废的北京吉普车,改装成出警车,组建了一个巡逻车队,他还找来八套部队不用的破旧迷彩服,让裁缝师傅缝上“漳州110”的字样,队员出警时就身穿迷彩服,手臂戴缝有“漳州110”的红袖套。为了提高“漳州110”的知名度,郭韶翔把家里仅有的积蓄1000元用在电视台打广告,喊出“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将原来单纯接受刑事报案的“110”,改为综合报警求助服务台,公开对社会承诺“四有四必”:“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
在“110”报警服务台开通后三个月里,群众向“110”报警服务台报案的近60起抢夺案件全部破获。除了处置街面打架斗殴、抢劫抢夺案件,“漳州110”更多的出警是群众的困难求助事件,甚至诸如夫妻吵架、孩子走丢、门被锁住、邻里纠纷等生活琐事,群众都向“漳州110”报警服务台求助。郭韶翔发现一些民警出警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时满腹牢骚,就反复强调“有难都必须帮,有险都必须救,有求都必须应!”渐渐地,郭韶翔的“110”改革在漳州名声大振,赢得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得到了“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110”等赞语。
1996年,公安部在漳州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推广“漳州110”的经验做法。只用了4个月时间,全国大中城市全部开通了“110”报警服务电话。1997年11月26日,“漳州110”被国务院授予“人民的110”称号。多年来,公安机关不断弘扬“漳州110”精神,坚持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努力提高公安工作水平。“110”已成为老百姓最熟悉、最信任和不可或缺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一。
“漳州110”的草根实践是一个基层自发开始的警务改革,它一扫少数公安队伍不作为、不服务的风气,通过树立强
化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来为民解忧排难,通过实实在在的民众口碑提升了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是一个从基层实践出发、自下而上的改革创新,直到今天都在发挥着它的价值。当然,随着社会转型,改革进入深水区,民生新需求不断涌现,警务“110”开始日渐不堪负荷,一些民生需求已超越了公安队伍的职能边界,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和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