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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书上看过,大人,听说是南方的阿瑟勒所特有的一种植物,生命力顽强,生长得非常普遍,阿瑟勒人的牛羊和骆驼经常会啃食这种植物的枝叶。”
“没错,这种植物看起来一点都不起眼,高度只有成年男子手掌的程度,叶子细小缺少汁水,而且还长满了刺,也只有皮糙肉厚的骆驼才会吃这种东西,所以也被当地人叫做骆驼刺……但这种不起眼的小东西之所以能够长遍整个阿斯大沙漠,靠的就是它那繁茂的根须。”
“这种植株低矮的小东西,根须却能扎进地下七八米深,而且还会向四周蔓延,没人能够再不伤到它根须的情况下把这种植物拔出来,我们现在见到的只是一点草叶罢了,那些真正的根须海深深的埋在地下,想要把它们找出来,难上加难。”
“嗯,好在我们现在总归是有了一点线索,可以试着顺藤摸瓜找到更多的东西,不至于完全无从下手。”
“那这些名单上的人要立刻抓起来吗?但他们知道的东西可能还没有现在的这个人多,反而更容易打草惊蛇。”塔莉娜再次看了名单上面的名字,倒是没有什么重要的职务,大多数都只是一些中低层的小官吏,或是作军队生意的商人。
“要抓,但不能抓的太狠。”
特索律斯向外挥手,一名亲卫立刻走进帐来,向他行礼。
“去把费兹捷勒给我叫来,给了他这么长的时间,他也应该发挥一点作用了。”
亲卫立刻转身离开,将军团统帅的意志传达出去,而特索律斯则是伸出手指拿起了桌上的羊皮纸:
“这个家伙一个人不知道多少东西,但他可以成为一个上好的诱饵,将更多的大鱼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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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中型马车正在道路上晃晃悠悠的行驶,车厢都已经有了多处磨损,上面的漆也变得斑斑驳驳,显然已经使用了很长的时间。
拉车的老马虽然已经毛发灰暗,但却依旧骨肉结实很有力气。拉着一整车的木炭依旧稳如泰山,只是走起来稍微有些慢。却给马车带来了难得的平稳,几乎能够和牛车媲美。
这样一辆常年使用的马车,按理来说已经到了该修修换换的地步了,但上面的零件却依旧是原来的状态,要不是两个包了铁的木轮依旧坚固结实,恐怕早就没有再使用的价值了。
马车的主人,之所以依旧使用这样老旧的运送工具,并不是因为钱财的匮乏,时间的紧迫,而是因为自身的吝啬……
小卡托鲁伊斯是他们村子里出了名的吝啬鬼,虽然年纪轻轻,但却已经和他的老爹一样,变成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别人多吃了他家的一碗饭,就好似心口割肉一样难受,只愿意看到钱进来,想要拿出去,那可就难上加难了。
对于这个长得瘦小精干的年轻人来说,只要能够省下两个铜子,都是一件有价值的,值得他付出精力和时间去做的事。任何人想要从他这里占到便宜,那么就算是朋友,他也能立刻翻脸,不惜撕破脸皮也要阻止对方。
但如果是从别人那儿占便宜,他可是乐此不疲,从来不肯放弃的——每到傍晚做饭的时候,他就会专程在村子里四处走动,耸起自己的鼻子,仔细嗅闻着每家每户里传出来的味道。只要能够闻到一点油腥味,他就会毫不顾及地在对方正忙开饭的时候推门走进去拜访。但手上却什么都不拿,只带一张脸去。
正在吃饭的时候,碰到一个村子的人前来拜访,不分享自己手上的食物是说不过去的,这也就给了他难得的机会,经常连家里的火都不点,就能吃一顿热饭。
但这么干的时间长了,他就在村子里也称得上人嫌狗厌,处处能够遇到白眼,再去蹭饭,人家也是拿它当空气,自己该吃吃该喝喝,理都不理他,所以也只能遗憾地放弃了这个大有作为的好生意。
在自己老爹死了之后,他就接手了家里的木炭生意,用来烧炭的土窑并不大,忙活上好长时间也只能烧出来一马车的碳,但只要能够送到城市里去,一来一回还是能赚上不少。尤其是在最近搭上了城市里驻守的那只大军的关系之后,他就可以每天直接把自己的碳送到军营里去,再也不用到处兜售,轻松了不少,更何况大军财大气粗,给他的钱都要多一点。
虽然一马车的木炭也只是多了三个银币罢了,但这对他来说就是一件值得多走一段路去做的事。而且在村子里也越发的趾高气昂,逢人就说他现在是负责给军队送炭的……但其实为了储备冬天的燃料,每天往军营里送木炭的马车都要堵塞那条不太宽敞的道路,他也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前段时间整个行省都被那群野蛮人糟蹋的够呛,但他们的村子运气很好的位于总督城市的后方,完全没有受到什么袭扰,所以就连他的木炭生意也没有受到过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