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讨厌别人拿我和任何动物做比较,要不是心中的好奇,我敢保证我的拳头已经和他的小腹亲密接吻了!
我压住性子讨好似的问他:“昨晚到底什么事?”
我的好态度果然换来了他的直言相告,他一副云淡风轻的神色丢下一句话就走了——“也没什么,就是昨晚小谭的女朋友陶桃在我们宿舍留宿了!”
晴天霹雳,惊天新闻!
我愣在原地,然后昨晚的一切怪异恍然。
怪不得一向早起的谭新今天所有人都出来了他还窝在帐底,原来锦帐藏娇啊!
他们怎么进来的又怎么出去的已非我所知。
季小斌招人厌的声音远远传来:“不知道是好事——幸福的孩子啊!”
想想早上几个家伙那略微有些彰显的“熊猫眼”,我有些了然我的“幸福”在哪里了?
可怜的兄弟们恐怕昨晚煎熬不浅吧?
从种种迹象中虽然我早料到谭新可能是泡妞老手,可是也没想出他怎么能做出这么龌龊的事情呢——那可有一大窝子尚未尝着肉味的狼啊?一点慈悲心都没有!
可是那时觉得有些鄙夷的我却绝没有想到后面有一天我也会干出如此荒唐的事情出来,而且当自己身临其境的时候一点也没有觉得龌龊,有的反而只是无尽的刺激——新鲜的刺激!
难道当时我有着很重的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味道?
不过那一刻使我忽然想起了那个最初的关于“高跟鞋”的预言,想起了坐在大家中间一脸坏笑的易晓荷——真是个有意思的女孩子!
坦白说已经不能算“孩子”了——该大的都已经很大,建议把“女孩子”中的第二字去掉!
我私底下总认为谭新应该设宴感谢这位“乌鸦嘴”的女孩——万事都是讲究因果的,如果没有当初她无意中在陶桃的潜意识里种下“原来有一天我是可以用这个细高跟对付谭新”的因,又怎么会有这最终守身如玉的陶桃自觉愧疚主动献身的果呢?
我觉得这场宴非常有必要,然后我作陪,相互增进一下感情。
楼下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