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历史我的时空穿梭手机主角无敌吗

第3节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1)

同时,还颁布了《农业税收法》,规定农业税率常年最高为10%,灾年最高3%,其他任何形式的税收、费用、摊派均为非法,任何人(包括君主、领主)无权收取非法税费。农业税按照个人农业总产量计算。《农业税收法》的颁布,实际上已经宣布废除井田制,所交税为粮食或钱币,不得以劳役等其他形式缴纳。累积拖欠两年税额者罚爵一级。这样作,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百姓为了快速获得爵位而将十几亩土地里的粮食作为井田(按10%计一人为五亩)产出上缴;另一方面是为了预防生产力提高之后百姓不耕种井田而导致粮食收入减少——原来的春秋晚期,没有进行改革的诸侯都出现了这种情况,即百姓不耕种井田,只耕作自己的私田。此外,《农税法》还导致农业生产从以前的世族集体劳动向以单个家庭为劳动单位进步。同时还规定,不得免除税收。

同月,颁布《燕历》,改月历为日历,以便更好地安排农事。至于这部《燕历》,我直接照抄了《格里高利历》,以燕侯默元年(就是去年)为燕历元年。这就是后来通行世界的《大燕历》。

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方面的法规之后,我又颁布了《爵位法》,建立了五民体系。所谓五民,是指从下到上的五个等级。最下是奴隶,其次罪民,其上平民,再上士族,再上贵族。其实应该是六民,因为我把君王单独设为一级,在后来颁布的《燕宪》里,第一句话就是“君权神圣不可侵犯”。这样做,是为了加强君权,这样才可以在春秋战国这样的乱世之中一直保持强大,最终一统华夏。当然,我还是制定了许多限制君权的法律,这样才可以避免君主的绝对独裁。这些扯远了,还是继续说五民体系。奴隶,来自那些叛乱者首脑的直系亲属。奴隶没有人身权、财产权以及任何政治权利,就是标准的“会说话的工具”。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建立的是奴隶制社会:第一,奴隶只是少数,不是社会生产的主力;第二,奴隶身份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惩罚,奴隶可以通过在军队服役、参加劳役等手段(只是服役时间会很长)脱离奴隶阶层,奴隶的后代不再是奴隶(一般是平民,不过要由国家抚养)。

奴隶之上是罪民,由触犯《刑法》、《叛乱惩戒条律》等惩戒法的人组成,有点像现代的罪犯,不过罪民一律没有财产权和政治权利,而且全部劳动改造。罪民的刑期由劳动量(如生产粮食的数量、修建的道路的长度)而不是时间决定。罪民服刑结束后,可以成为平民,也会获得授田,但是没有爵位。

罪民之上是平民。无爵位的平民没有政治权利,有爵位的平民会享有所得爵位相应的权利。平民一共有四级爵位,除参军外一般通过纳税和社会捐赠来获得爵位。如从无爵位获得最低一级的爵位需要交纳一百斛粮食或者十铜元(燕国货币,详情件下节)。

平民之上是士族,士族开始享有被选举权,可以担任各级官员和军官,还拥有一些特权,比如陪审权、旁听权(包括政府的听证会之类)、议政权等,还可以拥有一些经济上的税收优惠。士族一共有七级爵位,他们将成为国家政治和经济的支柱。

再往上就是贵族。贵族一共五级爵位,拥有领地权和一定的世袭权和豁免权。贵族将作为国家政治、军事等方面的核心力量。

最顶端的是君主。君主握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是国家一切力量的最高长官。君主世袭。

《爵位法》还规定了从上到下的十六级爵位,依次是:上,镇,平,威,闻贵族五爵——之所以不是公,侯,伯,子,男这样的爵位,只是由于我就是侯爵,没有资格赐予这样的爵位,后来我一统华夏称王之后,才改为公爵等五爵。再往下是士族七爵:左更,中更,右更,左庶长,右庶长,大夫,公乘,之后是平民四爵:不更、簪□、上造、公士,其实还有一个,就是没有爵位。一般普通人刚出生的时候就是无爵。爵位可以继承,但是要降爵。士族以下,每继承一次就要降爵一级,贵族爵位则降两级。爵位只可以一人继承。这十六级爵位参考了商鞅变法时的爵位设置,并作了一些改动——当然燕国的人都以为是我的创造了,呵呵。每级爵位享有相应的权利,比如平民每升一级可获地二十亩——不过如果不能连续耕种二十年是要被收回的。不过贵族爵位必须依靠军功获得。现在我的手下只有两人是贵族,一个是瞳,一个是疾,都是闻爵。

通过这一系列法规,我把整个燕国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燕历二年开春不久,整个燕国就开始扩大农业生产的规模。这不是指开荒,而是采用牛耕技术耕种原有土地。这些牛和农具由国家借贷给农民,五年内以粮食五十斛交还,牛和农具归农民所有。燕国现在不缺地,缺的是人,要想方设法提高生产力。

同时为了加强国力,我又于燕历二年四月颁布了《土地法》,规定燕国的一切土地、森林、湖泊、矿山均归燕侯所有,个人只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个人使用土地,必须按照各种法律缴纳税金。矿山、森林严禁个人开发。

为了鼓励生育,我又颁布了《生育法》,规定女子凡满十八岁者一律出嫁,未找到夫家者由政府代为指定,所得授田由夫家所在地区再次授予。就是说女子出嫁,娘家可以得到出嫁女儿的授田,而夫家也可以再得一次授田。又规定生育一人的,授田五亩;生育两人的,授田十亩;生育三人的,授田二十亩;余者依此类推。又:生育一人以上者,政府出全部抚养费。《生育法》还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卫生措施,以保护母子的健康。为了增加人口,我是想尽办法啊。

以上的这一系列法律的颁布,极大地提高了燕国的生产力和国力。当然这期间也有一些反对意见,但是看到还在滴血的剑矛,这些人还是很明智地闭上了嘴。经过两年的积累,燕国国家粮食储备已经可以支持一场大规模的战争。这就给我的一系列军事行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这样,到了燕历七年末,我已经将燕国周围的小国灭掉了七个,获得了五万人口,加上燕国原有人口,已经达到八万之多,可以有剩余劳动力从事工商业了。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