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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我亦荆轲

他们仅是一伙低贱的衙门皂隶,王典史认为屏蔽他们的存在,实在是合情合理。

哎呀呀,跑偏题了,咱还是继续缅怀荆轲吧。

王典史重新闭上双眼。

当荆轲为秦王献图,持匕欲刺时,想那手中所拿的必是一把上好宝刃,也对,英雄行大事时,身上岂无宝器在手?

想罢,王典史也从屁股下面掏出了一把腰刀在手。

此刀乃是十年前他刚出仕银丰县典史时,花了大价钱请的济南府里,一位有名的老铁匠师傅专门锻造而成的。

长约三尺三寸,重达五斤六两,锋利无比,吹毛断发,可谓之“宝刀”。

可惜,他在位这十年来,面对的都是些街头巷尾里的毛贼小盗,或是坑蒙拐骗的地痞流氓,哪里值得此宝刀为之出鞘,故而这十年来,此刀他只用来悬与腰间做佩饰,还未曾出鞘饮过血。

真可谓是明珠蒙尘,让人分外惋惜。

唉!

这一刻,王典史自比宝刀,感同身受,尤为愤慨。

在场诸人无人能体会王典史的心情,就像这一千年来无人能体会到当初荆轲刺秦王时的无奈——本是一王者,偏偏匹配了一个叫秦舞阳的猪队友,专业送人头,不输才怪。

王典史自问自己本是一个盖世英雄,偏偏生不逢时,这才沦为一介蝇头小吏,他需要一个机会,一个可以展露他才华和实力的机会。

也许,这个机会,就在今日。

王典史默默攥紧了掌中刀柄,抚摸着刀鞘上斑驳的花纹,声音之中难掩一腔兴奋:“宝刀啊宝刀,今日终于到了你我建功立业的机会了!”

宝刀无言。

但王典史心中却好似听到了刀内龙吟之声。

古有荆轲刺秦王,虽败犹荣,今有我老王只身入贼巢,必要马到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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