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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小章

见鸟没跑,裴玄之又试探着将手指往它雪白的肚皮下怼。

林典下意识地站了上去。

无他,只因本能。

玄凤定律第一条:不能让杆状物比自己的爪子高。

手指对小鸟来说也是杆状物!

林典挺起胸脯,趾高气扬地站在裴玄之的手指上:快把本王抬上去!

裴玄之只觉得可爱,问他:“你有主人吗?”

林典歪着脑袋看他。

裴玄之伸手挠了挠小鸟的嘴壳,意思是和他打招呼:“这么亲人,一定有主人了。”

说不定还是某个NPC的宠物。

林典叨了他一口。

别废话,让我看看胸肌。

裴玄之只好走下阶梯,看了阳台外一眼,那儿有一只落在地上的隼,看血条应该只是晕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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