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小章
见鸟没跑,裴玄之又试探着将手指往它雪白的肚皮下怼。
林典下意识地站了上去。
无他,只因本能。
玄凤定律第一条:不能让杆状物比自己的爪子高。
手指对小鸟来说也是杆状物!
林典挺起胸脯,趾高气扬地站在裴玄之的手指上:快把本王抬上去!
裴玄之只觉得可爱,问他:“你有主人吗?”
林典歪着脑袋看他。
裴玄之伸手挠了挠小鸟的嘴壳,意思是和他打招呼:“这么亲人,一定有主人了。”
说不定还是某个NPC的宠物。
林典叨了他一口。
别废话,让我看看胸肌。
裴玄之只好走下阶梯,看了阳台外一眼,那儿有一只落在地上的隼,看血条应该只是晕过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