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女士很不领情地偏过头,朱唇刚好刷过元风的下巴。
“放心吧。”
“原来你是gay。”再度恍然大悟。
“不是gay的话就快跟我谈恋爱。”反倒是俞小可先不耐烦,这世界真是没有准则了。
那女人放下大腿,懒散地睨着元风,凉凉地道:“这次踢到铁板了噢!”
元风很不给面子地嗤笑。
我从包包里掏出纸贴递给那位女士,“小姐,实在对不起,我帮你擦干净吧。”
而且考虑到俞小可第六感一向不可提供参考依据,我满脸黑线:“你确定那不是闪电吗?”
我实在没有力气爬回办公室取皮包了,而且我发现当元风露出友善的笑容时和他露出澄澈清亮的眼神时一样容易令人信任。
“怎么可能?”
依靠在公车站牌下面,瞌睡虫又回来了。我才点了个头,就觉得橙红色的影子一闪,匆忙张开眼皮,公车已经开出差不多100米了。
心里想着不要睡不要睡,眼皮又慢慢垂下。再点个头,我猛然惊醒,就见一张放大的面孔凑在眼前,吓得我后退一大步,高叫:“我的妈!”
元风急忙伸手抓住我肩头,免得我撞上身后的广告牌。
“那你遇到过被女生堵在厕所门口告白的状况么?”
我瞪他一眼,挺直腰杆道:“我搭计程车不行么?”我挥手招来一辆计程车,关上车门时留给他一个胜利的眼神。虽然荷包会大出血,但为了在这个痞子面前维护尊严,值了!
司机抱怨道:“下次招手之前先看看自己口袋里有多少钱。”
“没有原则。”
“出师不利,我去告白了,不过人家没有接受。”
“那你干吗多事叫我?”我小声嘀咕,缩回站牌底下,知道跟这种人纠缠不清没有好处,还不如三缄其口,省得麻烦。
我抬头细看,正对上元风兴味盎然的双眼,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真是冤家路窄!
“你还真说对了。”
俞小可暗自揣摩了一会儿,然后正气凛然地抬起头建议道,“你和我谈恋爱吧。”
“我不喜欢你。”
他懒懒地笑道:“我又没有义务帮你看着公车。”
杀猪了吗?我的瞌睡虫全被吓跑了,捂着耳朵慌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小姐,您没事吧?”
“你不是gay怎么会不喜欢我?”俞小可异常理直气壮。
“不然等下一辆公车来,你又睡着了。”
“哧,”他忍不住笑道,“我要是有什么不良企图,你早就被打昏了。我只是想告诉你,你要等的车刚刚又过去一辆。”
他唇角上翘,却不是幸灾乐祸,而是露出友善的笑容,抓住我的手腕道:“上来吧,我保证不会飙车,也不会把你卖掉。”
元风终于明白了,原来被人追也是一件非常惊悚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能让元风脚下踉跄的人并不多,俞小可算是一个,他石化数十秒,还是断然拒绝:“不行。”
俞小可若有所悟地点点头,“哦,说道‘变态’,我觉得最近我好像被变态跟踪了。”
“对不起,小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帮你,其实……”
世界观被颠覆程度不轻的还有元风。
“喂--停下,等等我。”我拔开双腿开追,无奈两条腿跑不过汽车轮子。认命地叹了口气,拖着酸麻的两只脚走回站牌底下,我用力撑开眼皮,看着公车要来的方向咕哝:“拜托你争气点,就十五分钟,等上了公车再睡行吗?”
“小可,虽然我现在有点感动,但是……”我面露囧色提醒道,“我不是怪兽。”
虽然他的形象和聊斋里经常描写的妙龄少女不符,但是奇异程度却差不多,我毫不怀疑他也是神怪转世。白狐,狼孩,水鬼,灵异道士都不太可能,那么活在当下的,恐怕就是蜘蛛侠蝙蝠侠这些漫画和电影中的大英雄了。
我耸耸肩,将纸巾塞给元风,“那就麻烦总裁代劳了,为女士服务是男士的荣幸嘛。”电梯刚好打开,我朝他感谢地一笑,率先走出去。我还要赶回家睡大头觉呢。
“我猜就是这样,其实当年,如果你没有拒绝小净,说不定……”
“什么?”我急忙抬头,只看到一抹小小的橙红色影子。我懊恼地直跺脚,“你怎么不早叫醒我?”
“不会。”我坚定地回答,随后连打了两个呵欠,感觉头脑更沉重了。
“你让我踩一脚看有没有事?”那女人的嗓音又尖又细,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唉!要唱女高音,我还得等下辈子。
“诶?”
我用力挣脱,瞪大眼睛喊:“你想干什么?”
元风缓缓滑至我身旁,似笑非笑地盯着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