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风在手上使了点力,我疼的一激灵。看我排斥的把腿往里缩了缩,元风故意把我的脚放到他膝上。
“站住,别跑!”我大喊一声追了上去。
“还是算了吧,我很沉。”
见惯了他的扑克脸,所以完全不受影响,干脆一屁股坐到他的办公桌上,神情暧昧地问道:“心动了?”
元风半蹲在我的面前,“上来我背你。”
车开到胡同口,我下车前,元风道:“明天晚上跟我一起吃饭吧。”
碧浪重叠,上面飘着朵朵浪花,金黄、大红、绛紫、雪白……
“我懂,我懂,我一个字都不会多说的。”
张曼曼无意中看到我脚上的鞋,忍不住尖叫一声:“这鞋……i今年夏天的最新款,在商场里看到过N回,惦记好久一直没狠下心买。”
“抓小偷,抓小偷。”
我不得不感叹元风的体力太好一点,背着一百多斤的人,走了两个小时都不带气喘的。
我瞥了他一眼:“明天我还加班。”我说完就推门下车去了。元风耸耸肩,借着车灯的光看我的脚,确信我的脚没事才离开。
她的心跳依然强烈,还没有从刚刚的惊恐中解脱,但是理智犹存。
只是——“我们要怎么回家?”
躺在温暖的怀抱里,我只觉得平稳而舒适,比坐车还强。抱自己的人可是个帅哥耶,不过,这帅哥是个花花公子……想到这,我立刻从陶醉中醒来,果然发现了麻烦。
一阵醇郁的、带有独特药味的清香扑面而来,无数菊花铺满山坳,方圆竟有两三百米左右!奇怪的是,这些菊花明明颜色各异,排列也十分随意毫无规律,但看上去却并不杂乱碍眼。
哭笑不得。
设计简洁现代的办公室内,西装革履的男人正埋头看着什么,连有人进来都没察觉,直到头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两相衡量之下,我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前者,我要蹦跶回去恐怕明天也到不了,脚废了是其次,关键这个月的全勤奖就没有了。
张曼曼轻飘飘的说了一句:“我去年在巴黎买过一双这个牌子的鞋,九百多呢……”看我有点愣,我笑着又加了一句:“美元。”
“二百五,你给我二百就行。你不是喜欢穿二百多的鞋吗?”元风抬起头莞尔一笑。我翻白眼:“德行样儿,你才二百五呢。”我打开包包取出二百块钱递给他,他也没客气,随手把钱放进口袋里。
“不用了。”我忙道。
小偷停下来喘着大粗气说:“你也太能追了,都追我好几条街了。小姑娘,我跟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你就放了我呗,大不了这钱包里的钱我跟你四六分账。”
“你别乱来啊!”我更吓了一跳,一只脚跳着连连后退,“你干什么?”
——看,她在那里。
他一只手从她身上松开,另一只手刚刚从货车上离开。
小偷一听这调解不成,又撒丫子跑了。我哀嚎一声,也追了上去。
我警惕地瞧着他,倒退着跳了几步:“你……你想干什么?”
元风再次回来,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鞋盒。“穿上试试。”他打开鞋盒,把鞋取出来。我刚要接过去,元风手往后一扬,坏笑道:“把脚伸过来,我替你穿。”
我知道他是怕我趁着他不在,偷偷溜了,心里又好气又好笑。
“你知道,她很重要。”
我不禁发怔:“你说‘哪位’?”
那个小偷看见后面有人追,就玩了命的跑。
李部长正用一脸灿烂的微笑看着我,那个灿烂的程度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至少在我的面前,从来没有如此“和蔼可亲”的对我笑过。
“知己知彼而已,我已经等了十年,不能再等下去了。”
“这么神秘说!有什么阴谋?”
“每个女人都应该有一双好鞋,这双好鞋能带你去最美的地方,遇到你最爱的人。”元风看着我脚上的鞋,说了一句。我瞅着他,不信的反问:“呦,这是你说的,还挺有哲理。”
我下意识的摸摸头,元风已经抬起我的脚。我的脚很秀气,又白净,和很多年轻女孩儿一样,脚趾甲上涂了玫瑰红色的指甲油。元风赞道:“脚长的挺好看。刚才扭了一下,疼不疼?我替你揉揉。”
“我?”元风一愣。
我说:“你以为天下乌鸦都跟你一样黑啊,快把钱包给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