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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饥饿而偷了一个玉米的孩子便被挑断了脚筋,再站不起来。*0!0-小!说~网` ?最_新.章^节\更?新/快_落到这个地步,本就是因为没家人,失去行动能力后在路边爬了三天,自然也没人管、没人疼,最后死了。
如此权利,生杀予夺。
很奇怪,大家都是可怜人,却在惩罚其他可怜人时毫无恻隐。逃跑的佣人和石头一起装在竹笼里,沉入河底;抢了两只鸡的强盗被剖心挖肝、炒熟下酒;偷情的妇女被拴住脚踝吊在树上,一人打一鞭子。
观看别人被行刑时,大家脸上的表情都是讷讷的——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嘛,几百年都是这样的。甚至还在这一过程中被哥老会的至上权利所震慑,更加认可他们作为正义的化身。
出生在这样的环境下,霍眉儿时也怀着敬畏注视这一切;越长大却越觉得不和谐。就像某天夜里被父亲的鼾声吵醒,看着枕边的男人须髭纠缠、满脸横肉、呼出一阵阵恶臭的酒气,觉得相伴十多年的亲人有一瞬间变成了不认识的野兽。`d?u!y?u-e!d~u?.·c\o/m′
邻家的男主人是裘贵华的妹夫,他的女儿叫茯苓——乡里的小孩都互叫小名,比如她的“老大”,振良的“虎子”——很漂亮。那会儿霍眉很小,究竟漂亮成什么样也记不清楚了,反正在一众因为干活儿而黑黑瘦瘦的女孩中像仙子。
那会儿霍眉虽然小,但早熟,对于人与人之间关系有种超长的敏锐。夏夜傍晚,几家大人蹲在田埂上要给茯苓议亲,振良在露天凉席上趴着玩,她也坐着敲核桃,聚精会神地把八卦听完了,心里很得意。
他们都不知道茯苓有情郎了,就她知道。
稍大一点的姑娘们都是不爱吃红薯干的,因为吃了放屁,形象很不好;茯苓每次去镇上赶集时却要到一家特定的炒货店买红薯干,买回来自己不吃,分给她们这些孩子。
那个卖炒货的年轻小伙都不好意思看她。
如此明显的事,霍眉简直不敢相信那些能断案的袍哥老爷们看不出来。\齐^盛/小~说¨网` ^更!新~最^快?她没把这件事跟任何人说,除了振良。振良小时候特别怪,行为怪,语言怪,又病歪歪的不肯多走动,大家都以为他有点毛病。但其实他也不屑于和其他孩子玩,既然霍眉对他好,他也对霍眉好,做她的听众、守护者、忠实小跟班。
他听了,说:“我没瞧出来。而且茯苓姐应该不会喜欢他,茯苓姐那么好看。”
“茯苓好看还是我好看?”
霍振良仔细地打量她一阵,然后笃定道:“茯苓姐好看。”
霍眉翻了个白眼,用力猛砸核桃。霍振良又仔细地打量她一阵,认为她在生气,于是讨好般地举起蒲扇给她扇扇子,两条小短胳膊上下扑腾。
然而某一日东窗事发,炒货小伙从茯苓家的外墙上翻出来,与她父亲撞了个正着。
这事儿当然不是霍眉目击到的,是茯苓的父亲说给裘贵华,然后裘贵华公布的。他们全家都觉得丢人,霍眉觉得这里的逻辑思维都变陌生了:只要你们不说,谁知道?谁觉得丢人?
一群人高马大的袍哥冲进茯苓家的院子,绑出两个年纪都不大的少男少女,押到河边。已经有三个月没有任何大事发生了,父亲觉得很兴奋,带着她和振良去围观,她只能被父亲拽着,看男孩怎么发抖、女孩怎么流泪。
乡民们都来围观,有人上来劝解:副把头,这是你侄女啊。
讲到这里时,霍眉忽然想起今日听《肖方杀船》感到的一丝熟悉来自哪里了。肖方要杀妻时,喽啰们求情“这是嫂嫂哟”,他却道:“老子通不认!”
那日裘贵华就是这么回答的——老子通不认!
茯苓自始至终都没为自己求一个字的情,那个外乡的男孩更不说话,两人就在及膝的河水里站着。只有茯苓的妈在一边又哭又闹,哥哥和丈夫都不搭理她,眼神就渐渐呆滞了,开始往带着的盆里烧纸。
随着一声枪响,男孩先被击中、倒在浪花里。
紧接着第二声枪响,茯苓一头栽下。春天河滩的水尚浅,男孩的尸体还没来得及被冲走,她倒在他身上,两个人在被染红的水中越漂越快、越漂越远。
那是个春天啊,天应该是濛濛绿的,为什么通红一片。
乡民们看完了热闹,平静地回家了。过阵子茯苓的娘就上吊了,乡民们又在门口看了一阵热闹,再平静地回家了。
除了振良反反复复的病情和愈来愈贵的学费,还有一种更迫切的动因催促着她离开。再不离开,她就一个人也不认识了,乡民都在变回怪物原型,川西在野蛮暴力的私刑下变成哥老会的川西。不是霍眉的川西。下一个被吃掉的是谁?不能是她,不会是她。
母亲不赞成她去城里打工,说城里乱,不仅赚不到钱,她还要学坏。父亲没反对,好歹能省下一个人的口粮,家里快要揭不开锅了。
振良呢,每天下课后要帮老师抄两个小时的书,挣一角钱,大半夜才能翻越几座山头回到家。听闻此事后,特意把睡着了的霍眉摇醒,悄声道:“你走吧。”
她在他过长的头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