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牡丹浴火开洛阳(九)
在死里逃生的几名仆人的指认之下,官府才发出了对时清歌的通缉令,并于十五日后,在城郊的土地庙将她抓获。
她对这件震惊四座的灭门惨案供认不讳,丝毫没有被抓的恐惧和反省。
乐正吾拖着年迈的身躯带着儿女从贝州来到洛阳,在州刺史府衙门前跪求严惩凶犯、从重从快。
州刺史将犯女时清歌定为“罪大恶极”,审结之后立刻上报刑部,一个月后,刑部公文发回,最终判下了秋后问斩。
这件案子传到了当时正在筹建“伏虎”的贺伏晟耳中,他派卓晴前去,看看此女是否值得一用。
卓晴在洛阳的死牢里见到了时清歌,问她:“为什么杀人?”
“因为她们该死。”时清歌面无表情回答。
“死的都是你的家人……你不会后悔么?”
“呵,后悔?”她在牢中憔悴了许多,但仍掩不住十几岁的风华正茂,“我只后悔没早点杀了他们。”
卓晴想了想,改问:“你想不想活?”
时清歌似乎思考了一下,反问她:“代价?”
“替我杀人。”
“这算代价么?”时清歌好奇地站起身来,肩膀上的枷锁和脚上的铁链都拦不住她,“对我来说……这是人间乐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