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杀光周狗!”
常在天见调动起士气,八千流寇大军马上离开野狐岭,直奔常县。
常县与野狐岭之间,还有一个叫蓝凤集的小镇,热闹兴旺不比常县要差。
所以,常在天顺路先打来这里。
区区一个集镇,一无城防,二无重兵,顿时被常在天一古脑的杀破进去。
此处的镇守乃是当地的一位老者,倒也硬气,带着二十多名衙役,死守着他那乡里治所。
只是区区二十多个没有见过大仗的衙役哪里见过大军厮杀,瞬间就被常在天的手下攻破,连个水花都没溅起来。
倒是那姓蔡的老者,见事不可为,竟是令手下以剑斩之,不落贼子之手。
常在天见到,脸上也是动容。
他想不明白,怎么同样是郑人,这些人为何甘为周天子行事?
他们就忍心对自己的同胞动手?宁可死也要做周家臣子?
一路跟来的几个流寇高层也道:“常大哥,这老人家挺可惜的,给他埋了吧!”
哪知这话不说还好,如此一来,常在天脸上勃然大怒。
“身为郑臣,却为周狗出力,临死还不知大义何在!此等无情无义之辈,留之何用?”
顿时,众手下都是一脸的莫名,哪里知道常在天为何动怒。
只是后者又道,“此老狗既对郑王无情,当毁他尸首!来人,放火。”
片刻,火起,此处火势一起,顿时引燃周遭柴屋,一时间大火滔天,远传十数里地。
常在天脸色一冷,“能抢的都抢了,一刻钟后出发!”
顿时,手下诸人一哄而散。
就算常在天没有这么一句话,那也是必须要抢的。
小小的蓝凤集之中,顿时哭喊之声震天响起。
抢钱、抢衣、抢粮,抢女人,总之,能抢的都得要抢回去,可不能留给周狗的。
常在天冷漠的看着这一切。
等到将这里的女人抢回去,他会再重新分配一番,分配给手下众将。
常在天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将这里的百姓绑上自己的战车。
初回郑地之前,常在天一直以为下徕郡等地的郑人过得猪狗不如,水深火热。
只等他举臂高呼一声,从者云集,别说恢复河山,就是一举将大周朝反杀都是有可能的。
但常在天没有想到,一路行来,和者廖廖。
军粮?不抢根本得不到。
带路党?这个是有的,只可惜都只是一些当地小地痞,成不了气候。
连郑地的旧贵族,对常在天的队伍也是避之如蛇蝎。
也正是如此,他才要放火,他才要抢掠。
不从郑王的天威,这些子民不要也罢!
这些愚蠢的郑人,死绝了也和他没有分毫的关系,他只要这一片土地。
一刻钟后,常在天大军准时出发。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常在天的流寇大军,竟然与叶春的援军前后脚到达。
也就是流寇刚刚摆好阵势,叶春带着一千然城军匆匆而至。
叶春部的突然出现,让整个常县城头欢声雷动,欣喜不已。
反观流寇军中,以为受到周军埋伏,明显有些震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