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的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略军一手制造的骇人听闻的血腥惨案。它被称为是“现代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页”,“现代史上破天荒的残暴记录”。南京大屠杀充分暴露出日本军国主义者的野蛮和凶残,也反映出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欺凌和宰割的深重苦难。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军在占领上海、苏州、杭州等地之后,又攻陷南京。在南京城里,杀人成性的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血腥大屠杀。他们首先对已经失去战斗力的中国守军成批成批地进行枪杀,接着在全城进行疯狂的大搜捕,枪杀了无数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杀人杀红了眼的日本侵略者,甚至冲进国际委员会为救助难民而申请划定的“安全区”,对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难民进行残忍杀戮。
日本侵略者的杀人手段惨绝人寰,令人发指。他们把大批大批的俘虏和难民集中到一起,或用刺刀乱捅,或用机枪扫射,或赶进土坑活埋,或用汽油浇淋后焚烧……丧心病狂的侵略者,还把残杀中国人当作取乐消遣。他们把汽油浇在被害者身上,再开枪射击,使之中弹着火遍体燃烧,被害者痛苦奔窜,而那些杀人狂则在一旁哈哈大笑,以为娱乐。他们还有的则先将难民的眼珠挖掉,或割掉耳朵,然后再将之击毙。他们甚至把中国人当作活靶子进行射击和刺杀演练。在这场大屠杀中,日本侵略者们居然举行所谓“斩杀百人竞赛”,以杀人多寡来决定比赛胜负。有两个日军暴徒分别连续枪杀了105人和106人,另一个日军头目,一个人就杀了300多人。此外,日本侵略者所到之处,兽性大发,疯狂**、迫害中国妇女,有的日军将被他们**后受害者剖腹,或用刺刀捅死。连老弱病残者,甚至婴幼儿他们也不放过,疯狂的杀戮,使南京城里尸横遍地,街道上无法通行。
据1946年远东国际法庭不完全统计,六周内,中民被集体射杀、火烧、活埋达19万人,零星屠杀15万人。
南京大屠杀是在日本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六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进行的。抗日战争胜利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屠杀南京人民的罪魁给予了应有的惩罚。松井石根被判处绞刑,谷寿夫被引渡到南京受审,于1947年被处以死刑。
侵华战争持续了8年之久。但鲜为人知的是,从1937年7月开战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的4年间,中国政府和日本政府竟然都没有宣布进入战争状态,也未正式宣布绝交,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原因何在?
日本侵华战争爆发以后,中、日两国政府对宣战问题十分小心,各自都进行过充分的酝酿和讨论,结果还是考虑到各种因素而没有正式宣战,也没有正式宣布绝交,双方只是在外交上把各自的驻对方大使召回。
卢沟桥事变发生后没几天,蒋介石曾指示外交部针对日本的侵略发表一个声明。当时,北平冀察当局已和日军签订了停战协定。外交部在讨论蒋介石的指示时认为,地方政府已与日军签订和平协定,而中央政府却在调兵遣将宣布对日作战,显得中央与地方之间互不联系、互不协调。这时中央非但不应宣布对日作战,而应表明和平愿望。外交部将这一意见转报给了蒋介石,发表声明的事遂作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