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都市言情诸天之人皇嬴政

她突然感到良心的痛苦:那位画花瓶玫瑰和憎恶毕加索的父亲真是那么可怕吗?担心自己十四岁的女儿会未婚怀孕回家真是那么值得斥责吗?失去妻子便无法再生活下去真是那么可笑吗?

她又一次渴望背叛:背叛自己的背叛。她向丈夫宣布,她要离开他。(她现在与其把他看成一个怪人不如说把他看作于今不能自投的醉鬼。)

但是,如果我们背叛乙,是为了我们曾经背叛了的甲,那倒不一定意味着我们抚慰了甲。一个离了婚的画家,其生活与她背叛了的父母的生活丝毫不相似。第一次的背叛不可弥补,它唤来的只是后面一连串背叛的连锁反应,每一次的背叛都使我们离最初的反叛越来越远。

音乐

对弗兰茨来说,音乐能使人迷醉,是一种最接近于酒神狄俄尼索斯之类的艺术。没有谁真正沉醉于一本小说或一幅画,但谁能克制住不沉醉于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巴脱克的钢琴二重奏鸣曲、打击乐以及“硬壳虫”乐队的白色唱片集呢?弗兰茨对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无所区分,认为这种区分实在过时而虚假。他象爱莫扎特一样爱摇滚乐。

他认为音乐是一种解放的力量,把他从孤独、内省以及图书馆的尘埃中解放了出来,打开了他身体的大门,让他的灵魂走人世间,获得友谊。他爱跳舞,遗憾萨宾娜没有他那样的热情。他们一起坐在餐厅里,吃饭时听到附近喇叭里传出轰轰的音乐并伴有重重的打击声响。

“真是恶性循环,”萨宾娜说,“音乐越放越响,人翻会变成聋子。因为他们变聋,音乐声才不得不更响。”“你不喜欢音乐吗?”弗兰茨问。

“不喜欢。”她又补充,“不过在一个不同的时代里……”她想着巴赫的时代,那时的音乐就象玫瑰盛开在雪原般的无边无际的寂静之上。从童年起她开始追求音乐,就领受着噪音妨碍。在美术学院那几年,学生们整个暑假都要求在青年港地度过。他们住在一色的屋子里,一起去钢厂建锻工地劳动,工地上高音喇叭里的音乐从早上五点直吼到晚上九点。尽管乐曲是欢快的,但她感到好象是哭嚎。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躲避,即使躲进公共厕所,躲入被褥。任何地方都有喇叭。那声音象一群猎狗一直骚挠着她的安宁。

那时她想,只有在那里才有这样专横的音乐统治。到了国外,她才发现把音乐变为噪音是一个必经的过程,人类由此而进入了完全丑陋的历史阶段。完全丑陋的到来,首先表现在无所不在的听觉丑陋:汽车,摩托,电吉他,电钻,高音喇叭,汽笛……而无所不在的视觉丑陋将接踵而至。

饭后,他们上楼去自己房里**。弗兰茨入睡时思维已开始失去了连贯性,回想起吃饭时噪杂的音乐声,对自己说:“噪音可有个好处,淹没了词语。”他突然意识到他一生什么也没有干,只是谈话,写作,讲课,编句子,找出公式然后修正它们,到头来呢,文字全不准确,意思皆被淹没,内容统统丧失,它们变成了废话,废料,灰尘,砂石,在他的大脑里反复排徊,在他的头颅里分崩离析,它们成了他的失眠症,他的病。所以,在那一刻,他朦朦胧胧却全心全意期待着的是没有任何束缚的音乐,是一种绝对的声音。它包容着一切愉悦与欢乐,它是超强音,是窗户发出的格格震荡,将一劳永逸地吞没他的痛苦,无聊,以及空洞的词语。音乐是对句子的否定,是一种反词语!他期望与萨宾娜久久地拥抱,不再说一句话,不再讲一个宇,让这音乐的狂欢之雷与他的性**吻合在一点。然后,幻想中的极乐喧嚣终于象催眠曲一样,使他睡着了。

光明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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