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阎锡山不顾广大民众反对和外界的各种责难,继续推行“兵农合一”时,又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摆在了他的面前,这就是全面内战爆发后,因国民党为打内战急剧增加的军费开支、战争的巨大破坏,以及国民党各级官员贪污和各种官僚资本的贪婪吞蚀,已使国民党统治区经济凋敝,物资奇缺,物价飞涨,社会秩序极不安定。到1946年底,通货膨胀较抗战前增加了2900多倍,上海物价涨到8000多倍。1947年4月底,法币增发到5000倍,而物价则涨到28000倍。在山西情况更为严重,由于从全面内战爆发到1947年4月,阎锡山在向解放区进攻的一系列战役中连连失利,致使其抗战胜利后所“开展”的大部地区丧失,阎统区只有在铁路沿线的一些县份、地区,已变得相当窄小;与此相应,同蒲铁路南北两段以及正太路均被切断后,陆路交通基本断绝。不仅太原地区西北实业公司各厂矿的生产原料因运输困难而被迫停工或减产,而且军民用粮和其他生活用品也极为紧张,虽然有陈纳德组织的航空队进行空运,但数量十分有限;阎统区内大批壮丁被迫参战,无暇生产,致使粮食来源大减。而不少“公营”商号及官商合办的商号又乘机囤积聚奇,哄抬物价。因此,山西涨风更烈。太原物价要远远超过上海,达到全国最高峰。1947年4月下旬,小麦每石售价法币20万元左右,一入5月,一改而为30万元,5月13日进入40万元,17日就突破60万元,5月24日,更涨至75万元,距太原60里的榆次,竟高达80余万元。不到1个月,粮价涨4倍。
持续的物价暴涨,引起人们的极大恐慌和强烈不满。阎锡山深恐如此下去,“必致由经济恐慌至经济暴动,……甚至涉及政治军事”,“到某种程度,……我们就即须崩溃”,因此,1947年5月17日,他就指示各部门要积极行动,尽快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于是,山西省经济管理局及太原市政府立即召集商会、各同业公会、各街长举行会议。会议认为,要控制目前局势,必须管制物价,首先管制生活必需品。阎锡山认为可以,并提出了稳定经济的“四项原则”,即简化生活,保护生活,分配工作,配给产物。随即决定严厉实行粮食、布匹、食盐、煤炭4种生活必需品各归各行经营。
此法实行后,虽然物价暂趋稳定,但根本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也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因为当时阎锡山所处的客观环境,已相当恶劣,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来源已极为困难。在此情况下,阎锡山为安定人心,遂提出“平民经济”的口号。他认为,享受不均是社会不安定的原因,医治之法,只有从“均”与“安”上着手,要做到这两点,就必须实行“平民经济”。“无论贵贱贫富一样生活,有钱有势的,也不许吃的特别好,没钱没势的也不会吃的坏,贫富一样,贵贱一样,人人有工作,人人有生活,这就叫平民经济”。“平民经济是极贫穷的经济办法”,它“是以平民利益为中心的经济,一切经济设施,都以平民利益为前提”,“完全采纳民意”,“平民经济”是“民主”、“平等”、“互助”、“互惠”、“合理”的经济(《阎锡山统治山西史实》第381页)。在阎锡山看来,在物资匮乏的情况下,只要贫富贵贱一样生活,就可以安定社会了。
为了推行“平民经济”,阎锡山成立了附属于山西省经济管理局的“平民经济办事处”和“太原市平民经济执行委员会”这样两个机构,前者为指导机构,后者为执行机构。实施“平民经济”的办法,主要是围绕阎锡山提出的四项原则进行的。其中,阎锡山对于为“保护生活”而实行的定价配额售粮和为“配给产物”而实行的管制物资输入输出,尤为重视,可是实施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