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云汐市,生活在矿区的孩子算是赢在了起跑线上。因为他们根本不需要为工作发愁。在矿区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矿井打在哪个村,挖矿的工人就必须从哪个村找。假如有人敢破坏这个规矩,不管你是国营还是私营,也不管你后面有多大的靠山,当地的村民绝对有信心让你的矿井无法经营。上访、静坐、围堵,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人家做不到的。那有人要问了,警察难道就不管?法律的尊严就能被这样践踏?如果你能亲身经历一次,你就会发现法律在他们的身上真的行不通。
上访、静坐、围堵这些行为,除非是造成恶劣的影响,否则根本不适用于《刑法》条文,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或“70周岁以上的”,或“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满足这三个条件的行为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不允许行政拘留。
如果你是警察,看到某某矿井门口坐着清一色的老人、妇女和小孩儿时,你会是什么心情?批评教育,没人理你;强行驱散,人家告你“警察打人”,法律上又对这三种人没有强制约束力。那么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只有矿井的经营者做出妥协。很多朋友看到这里,或许觉得这对矿井的经营者不公平,但咱们可以换个角度想想,过度的开采,造成环境的破坏,这对生活在附近的村民是否公平?其实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有时候只是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罢了。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可一旦有人起了这个头,那规矩就等于是定下来了,很多矿井的老总本着“用谁都是用”的原则,就默许了这条潜规则。所以矿区的孩子年满18岁后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继续读书,二是下井挖矿。
面对这两条出路,矿区孩子的家长会算一笔账。
一名井下工,每个月上24个班,根据工种的不同,每个班可收益300至500元,一个月下来就是7000到12000元;一个孩子从18岁开始干,到了二十五六岁的适婚年龄,手头再不济也能存个八九十万,有了这笔钱,在云汐市这座房子均价只有每平方米4000元的城市,买个花园房再弄辆轿车绝对是轻而易举。就算是生活在矿区的女孩子,在矿里当个地面工,打打杂,一个月也有个小2000元的收入,虽然工资不高,但活儿也不累,而且很稳定。但如果选择上学,起码要22岁才能大学毕业,二十五六岁可能还是两眼一抹黑,别说车房,就是找个稳定的工作都是奢望。
所以矿区的孩子,除非学习成绩相当优异,否则基本上都是以矿井为生。
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矿产属于国有资源,矿井的开采权都由国家掌控。像云汐市这种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重工业城市,只要国家允许开矿,那矿区周围的村民几代人都可以“靠山吃山,靠矿吃矿”。
但高风险与高收益永远都是并驾齐驱,在暗无天日的井下,每一次掘进都有着致命的危险。学过地理的都知道,煤是地壳运动的产物,它是亿万年前的植物残骸经过复杂的生物化学、地球化学、物理化学作用后转变而成的。也就是说,植物变煤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你永远不知道煤层中到底潜藏着什么样的危险。
其中最令矿工谈虎色变的就是“瓦斯突出”,当地人称之为“气鬼”。“瓦斯突出”主要是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含量增加,在煤层中形成了高压,在外力的作用下,使软弱煤层突破抵抗线,瞬间释放大量瓦斯和煤的一种地质灾害。这就好比煤层中藏了一个充满气的高压气球,你一不小心把它给戳破了,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剧烈的喷射,在强大的压力下,站在第一排的掘进工人,绝对没有活命的可能,由于这种情况很难预测,所以一般只能听天由命。
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遇不到,但有的人却没有那么幸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