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生110”治理系统—多方协同联动 共建共治共享_第三节 系统激励机制
量化考评面向城市综合管理公司的全体工作人员,并以委派督察员的形式严格纠正城市管理人员的违纪违章情况,促使城市综合管理人员认真遵守量化考评细则和各项工作规范。此外,从2013年开始,市公安局专门列支给予经费支持考评结果的奖励,如:2014年公安局专门列支20万元经费进行奖励,2015年列支30万元。
(二)考评方法
《综合管理公司量化考评细则》主要采取“加分与扣分”并行的方式,将考评方式分为奖励、处罚、处分、假期、迟到五种类型。其中,奖励类为加分项,处罚类则为扣分项,每类依据具体行为的不同,都对应有不同程度的加分或扣分。另外的后三类—处分、假期、迟到则对应有部门内的奖惩,不算在加分或扣分的项目中。
考评周期分为:每周奖评、每月小评、每季中评、年终总评等形式,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加分和扣分综合加权,取前三位和后三位,年终则增加为六个等级。然后,依据不同等级进行奖惩。
(三)考评内容
1.奖励15类
(1)做好人好事,加10—50分;收到锦旗或登报表彰的,加50-200分;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季度先进工作者的,加300分;及时、主动、出色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勤务保障任务的,加50-100分。
队员做好事受群众表扬
(2)敢于揭发公司队员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加10—20分。
(3)抓获一名治安违法嫌疑人的,加300分;抓获一名一般刑事犯罪嫌疑人的,加1500分;抓获一名南平市公安局督捕逃犯的,加2000分;抓获一名盗窃摩托车嫌疑人,作案三起以上(含三起),加3000分;抓获一名入室盗窃嫌疑人作案三起以上(含三起),加4000分;抓获一名八大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嫌疑人和飞车抢夺犯罪嫌疑人的,加6000分(八大类案件:杀人、爆炸、**、抢劫、纵火、贩毒、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致死、投放危险物质);抓获一名福建省公安厅督捕逃犯奖励,加1500—2000分;抓获一名公安部B级通缉逃犯,加2500分;抓获一名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加3000分。
2.处罚3类
(1)制度11类。交接班时间不在警务室交接的、不按规定线路巡逻、不按规定时间巡逻等行为,扣10—20分;查岗过程中队员通风报信的行为,扣30分;上岗后脱岗、睡岗等行为,扣50分;未按要求着装的队员,扣100分;随意出借制服给非本单位人穿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扣200分;赌博,扣500分。
(2)执勤19类。不按规定认真填写执勤记录,对讲机呼叫不到,不按岗位要求、职责工作的行为,扣5—10分;不文明执勤、刁难群众,不爱护公共财产,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处理或隐瞒不报的行为,扣10—20分;扣30分,扣50分。
(3)安全11类。没系安全带等车辆安全事故,扣5—10分;上班前饮酒导致无法正常上班的行为,扣50分;本单位队员引起的交通安全事故,连带班级取消评优优先资格的行为,扣100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扣200分。
3.迟到
由于处分和假期受警告、严重警告、开除、自动离职等结果对应,不用加扣分的形式考评,因此,这里只介绍对迟到情况的考核。
按频度,每月迟到一次的,扣10分;迟到第二次的,扣30分;第三次或旷工的,扣50分;迟到四次(含四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予以辞退。
(四)考评效果
通过近几年的连续考评,城市综合管理公司从微观层面的执勤中工作人员的着装、仪表等形象管理抓起,到强化公司劳动纪律,增强员工的组织观念和自律意识,严格制度执行,做大规范化管理,切实履行巡防职责,保证完成各项勤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可以说,综合管理公司量化考评机制起到了比较好的监督和激励作用,打造了一支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形象良好的“民生110”服务队伍。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