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08第二个被害人
沈严点点头,开始安排:“礼源、秦凯,这事就麻烦你们两人了,你们联系一下城西分局,让他们安排当地派出所协助我们,于金龙说过他当时所在的房间里有浴缸,符合这一条的宾馆不会有太多,你们顺着这条线索去排查,应该很快能缩小范围。小皓你也跟着去,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江厉、海洋,你们去于金龙打工的发廊了解一下于金龙的个人情况,特别留意一下他和刘宇星有没有什么共同点,看看凶手为什么会选中他们两个人。”
五人点点头,各自出门忙开。而这边,沈严的电话也响了起来。
“喂,睿恒,”沈严接起电话,“于金龙的情况怎么样?”
“B超结果出来了,他左侧的肾确实被人摘了。”蒋睿恒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而且B超还发现他腹腔内有异物,不知道是不是手术中有东西残留在了里面。医生建议手术打开腹腔取出异物,现在正在和于有海商量。”
“睿恒,”沈严问,“你觉得他们两个会不会是被同一个人摘的肾?”
“现在还不能确定,不过不排除这种可能性。”蒋睿恒说,“仅从外观看的话,两人的刀口位置十分相似,缝合的手法也很相像,不过仅凭这些不能确定就是同一个人的,要等手术打开腹腔后才能有更确切的结论。手术我会跟进的。”
“好。有进展随时给我打电话,保持联系。”
于有海很快同意了医生的手术建议。因为异物在于金龙体内已有近两个月,为了防止造成更大的影响,手术被安排在了第二天的上午10点钟。12点多,沈严接到蒋睿恒的电话,通知他手术已经完成。
“于金龙左侧的肾确实被摘除了,手术手法与刘宇星的很相似,但比刘宇星的完成质量高,算是一个较为标准的肾脏摘除术。他的腹腔里有一块纱布和一枚金属夹子,应该是手术时遗忘在里面的。”蒋睿恒介绍完情况,给出最重要的结论:“这两起手术的相似度很高,就算实施者不是同一个人,恐怕也有一定的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又一个受害人出现!大家继续猜,到底是怎么回事?
有一个问题好像一直忘记说了,那就是在诡案的设定中其实有一个小小的bug,就是按照我国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各区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管辖权分配,其实只有死亡人数达到两人以上的案件才归市局管,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实际情况,本案只有到了小于同学出现,案子才归沈队他们管。但如果是这样讲故事的话一是案件类型会被大大局限,二是许多案子只能从中间开始写起,故事的精彩性也会大打折扣,所以我只能对这条规矩选择性忽视了。其实刑侦推理文中类似的bug并不少见(例如柯南那个小鬼成天能出入警局参与刑侦会议也是醉……),小说毕竟是小说,不是纪实文学,很多事还是较不得真的。我现在的思路是尽可能保证每个案子到最后都是系列案件,而且最后的伤亡人数都在两人以上——话说为了完成任务要不停把人写死也是惨/(ㄒo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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