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堆着几卷新进的布料,他跟儿子一路从码头拉回来,刚拐进街口就看见自家铺子门前乱成一锅粥——老婆披头散发、浑身湿淋淋的,一个穿罩甲的后生正挥鞭子乱抽。
你这臭丘八,作死!孙锦春一声吼,跳下车就跟儿子一起冲了上去。
两边混战,鞭子、扁担、布匹滚了一地。直到巡检司的弓手们听见动静赶来,为首的巡检拔刀出鞘——都住手!巡检司办案!
众人见刀光一闪,方才住了手。
当下巡检司里一阵忙乱。巡检心里清楚,这类斗殴案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各人回去串供、统一口径。
他当下传令:将一干人分隔看管,不许交头接耳,即刻逐一录供。
弓手们分头行动。劳大被单独押进西厢一间小屋,巡检亲自坐镇。
劳大梗着脖子,从头到尾说了一遍——我奉差买布,肚子饿,讨碗饭吃,她不但不给,还拿铜器砸我额头——巡检命书吏一字不落记下来,验过劳大额头的红印,当场画了押。
孙妻被带到东厢,书吏问一句、记一句。
她颤声哭诉:他进门说买百十匹布,转头就强要饭吃,我不给,他就拿水泼我、拿鞭子抽我后背——
书吏记毕,又唤来一个老仵作,当着孙妻的面验了后背三道鞭痕,取了印泥,按了手印。
孙锦春父子、王忠武、万二、两个小厮,各自关在不同屋子里,分别录供。
王忠武说左臂被鞭子扫到淤青,万二说额头被鞭梢带了一下肿起一块——各人说法虽有细节出入,但大框架出奇一致:劳大先讨饭、孙妻不给、铜香囊砸头、劳大泼水、劳大挥鞭乱打。
巡检翻来覆去比对了几遍,心下已有定数:这案子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谁先动手、谁后还手、伤在何处、凶器是什么,桩桩件件都对得上。
他命书吏将各人供词誊写成册,又附上验伤记录、现场物证清单——那只铜香囊、劳大那根鞭子、孙妻湿透的衣衫,一一编号封存。
半日功夫,全齐了。
依警政部定例:凡涉军士扰民之案,巡检司录供毕,除移送地方衙门外,须另誊一份副本,八百里加急直送京师警政部备核。
巴县巡检当日便加封了副本,盖了封泥印信,交与驿卒快马北上。
裘良收到时,距案发不过七日——他看完供词,只在末尾批了八个字:事实清楚,军法难容。随即发回,命巴县依律移送,不得拖延,命电报所通告巴县。
地方上判决,依律:孙妻是女子,交家人看管候传;劳大移送巴县县衙候审;
孙锦春父子——祖父母、妻子儿女遭人殴打,子孙上前扭打,律有明文:无罪。
可这案子到了县衙,就卡住了。
巴县知县姓胡,是个做了十二年县令的老头。
他翻开巡检司送来的文书,一目十行看下去,心里先是一松——供词齐备、验伤清楚、物证封存,连各人画押的手印都鲜红地印在纸上,几乎不需要他再费口舌审问。
他只须照着供词逐人复核一遍,寻出几个破绽来一审,案子便可了结。
可翻到末尾,胡知县的脸慢慢沉了下来。
劳大的身份一栏写着:四川镇参将刘杰麾下千总蔡中华右哨家丁。
军户滋事,按《大楚律》该由所在卫所军法处置,地方官不得越俎代庖。巡检司的文书做得再漂亮,也改变不了管辖权这道坎。
他提笔又放下,放下又提起,最终叹了口气,写了一张移送文书,派典史把人解到四川镇参将刘杰的卫城去。
刘杰接了人,翻了翻供词,眉头渐渐拧成了结。
他先看劳大自己的供词——奉差买布,讨饭不给,被铜器砸头,泼水还击——这小子倒是一点不觉得自己有错。再翻孙妻的验伤记录:后背三道鞭痕,清清楚楚。
又翻到王忠武、万二的证词,连隔壁两个不相干的布店掌柜都被卷了进去。刘杰心里不由得一沉。
他带兵多年,什么阵仗不曾见过?可眼前这份文书让他嗅到了危险的气味——不是案情本身有多严重,而是这案子的太坏了:军士当街殴打百姓,还牵扯三条人证、一份完整的巡检司案卷。
这等案子一旦被清流御史盯上,便是一颗现成的炮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