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现实版的“农夫与蛇”
邹某大概40 岁左右,他每次见钟先生的时候都开着一辆黑色奔驰S350,戴一块江诗丹顿手表,左手中指还戴着一枚钻戒。正是如此的装扮迷惑了钟先生,钟先生认为邹某是一个有“背景”的人。
钟先生将自己小舅子犯事的事情告知了邹某,邹某拍着胸脯表示,这是小事一桩。他谎称认识省里公检法部门的高官,只要钟先生肯花钱,他一定可以为钟先生办成事,并且表示如果事情办不成,一定会将钱全部退回来。
听了邹某的保证之后,钟先生完全信任了邹某。不久,邹某便向钟先生提出了需要50 万元活动经费的要求。钟先生没有迟疑,在朋友的陪同下,钟先生将50 万元现金送到黄沙大道某酒家门口,交到了邹某的手中。
交钱时,钟先生希望邹某能给自己提供一个签收的凭证,但是邹某以不方便为由拒绝了。约一星期后,邹某又以经费不足为由,向钟先生索要30 万元,邹某同时还告诉钟先生:“事情正在办理之中,可以办妥,请放心!”就这样,钟先生又向邹某送了30 万元。
转眼之间到了2012 年8 月中旬,法院给钟先生寄来了起诉书,钟先生又匆匆忙忙地去找邹某了。这次邹某竟然狮子大开口,向钟先生要了350 万,面对这个巨额的数字,钟先生犹豫了,他没有将钱给邹某。
距离开庭的日期只剩下一天时,坐立不安的钟先生再次找到了邹某,邹某表示,当下属于紧急关头,必须要110 万才能办成事。头脑发热的钟先生立马又跟朋友借了110 万元交给了邹某。
可是,法院的宣判结果并没有如钟先生预期的那般美好,钟先生的两个小舅子依法被判处了3 年有期徒刑。
钟先生气急败坏地找到了邹某,邹某却称“没办法”,但可以退钱。
结果几天之后,邹某手机关机,人不知去向。这时钟先生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他赶紧报了警。
2012 年10 月15 日,公安机关在番禺钟村将涉嫌诈骗的邹某抓获,并在邹某驾驶的奔驰车上搜出4 部手机、9 张身份证复印件及一些个人简历、刑事案件判决书、控告举报等材料。
邹某正是利用人着急办事的心理来诈骗钱财的。他的这种行为之所以会得逞,就是因为当事人急于求成,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试图通过非正规的形式来走“捷径”。
案例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黎某是广州的一名无业游民,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后来,黎某发现自己周围有很多人想办理入党和入户广州的手续,于是黎某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从2010 年5 月份开始,黎某就通过网络宣传自己是“广州番禺区某镇安监局副科长”,到处吹嘘自己的社会关系很广,可以帮助别人承包工程、办理入党和入户广州之类的事情。
一个姓黄的老板听信了黎某的话,并先后介绍了自己的邻村、同学等十余人让黎某帮着办理入党和入户的事情。黎某当时开出的代办费用为入党每人12000 元、入户每人20000 元。就这谎称帮助别人办理入党和入户的事宜,黎某骗取了20.4 万元。
紧接着,黎某又声称可以取得广州市上下九路安防工程的生意,并表示自己有意开一间洗衣店,以参股共同赚钱为由,又骗取了黄某22 万元和雷某5.2 万元。
最后由于黎某承诺给别人的事情一件都没有得到落实,找黎某办事的人才觉得上当受骗了,并立马报了警。2011 年7 月10 日晚,黎某被公安人员抓获。法院判处黎某有期徒刑9 年,并处罚金10 万元。
经过警方的核实,黎某就是一个无业游民,但是,这个无业游民却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诈骗了周围人47 万余元。由此可见,正是由于周围人急于办事而缺乏考虑的行为才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犯罪心理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