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八旗制度考实03
是年七月,以锦州、松山、杏山新降官属兵丁,分给八旗之缺额者,其余男子妇女幼稚共二千有奇,编发盖州为民。又蒙古男女幼稚共四百二十有奇,又汉人八名,分赐恭顺王孔有德,男子十名,妇女幼稚十六口;怀顺王耿仲明,男子十名,妇女幼稚十二口;智顺王尚可喜,男子十名,汉人一名,妇女幼稚十二口;续顺公沈智祥,男子五名,妇女十六口;察罕喇嘛,男子三名,妇女幼稚三口;其余分赐公以下梅勒章京以上养之。
顺治二年十一月,以和硕德豫亲王多铎等招降公、侯、伯、总兵、副将、参、游等官三百七十四员,拨入八旗。三年四月,分隶投诚官于八旗,编为牛录。
十八年十月,户部请将新投诚官员,分旗安置,现到伪汉阳王马进忠之子都督佥事马自德,准入正黄旗;伪国公沐天波之子沐忠显,准入正白旗。未到伪延安王艾能奇之子、原镇国将军、今左都督艾承业,准入镶黄旗。
康熙元年三月,允义王孙征淳所请,令属下投诚各官,均拨三旗。
二十年九月,兵部题准耿昭忠等呈称:家口甚多,难以养赡,照汉军例披甲食粮,既可当差效力,又可均赡老幼家口。编为五佐领,令在京佐领管辖,每佐领下设骁骑校一员,小拨什库汉文称领催各四名,马甲各五十四名,步军拨什库兵各十三名。此五佐领,俱系耿昭忠、耿聚忠等属下,不便分晰,应将伊等本身,一并俱归入正黄旗汉军旗下。
二十一年十二月,户部议准建义将军林兴珠,既归并镶黄旗汉军,令该都统归与缺少壮丁,其佐领下应给地亩籽粒口粮,照例支给,俟支俸后裁去。所居房屋,工部给发。
二十二年十二月,命尚之孝、尚之隆等家下所有壮丁,分为五佐领,隶镶黄旗汉军旗下。
乾隆五十五年五月,安南黎维祁及属下人等,奉恩旨令其来京,归入汉军旗,分编一佐领。
摘录尚、孔、耿军收编,以明其非在称天佑、天助军时,沈志祥附。
镶黄旗汉军:第一参领第四佐领,原系定南王孔有德所属佐领,康熙二十二年进京,拨隶本旗。孔有德早亡,而其所属亦至三藩平后乃进京。原有佐领名色而不隶八旗。
第二参领第二佐领,原系随续顺公沈志祥驻防广东之佐领,初以蒋有功管理,康熙二十二年进京,拨隶本旗。
《贰臣·孔有德传》:“八年天聪,三月,诏定有德军营纛旗之制,以白镶皂,别于满洲及旧汉军,号天佑兵。”
又《尚可喜传》:“四月天聪八年,诏至盛京,赐敕印,授总兵。军营纛旗,以皂镶白,号天助兵。”
又《耿仲明传》:“是年天聪八年秋,从征明,由大同入边,至代州,屡败敌兵。仲明每奉命出征,辄与有德偕,其军营纛旗,亦以白镶皂,号天佑兵。”
第二参领第七佐领,原系驻防福建人丁,康熙二十二年进京,始编佐领,分隶本旗。
第三参领第三佐领,原系定南王孔有德所属人丁,康熙二十二年进京,始编佐领,分隶本旗。孔军亦不尽有佐领名色。
第三参领第八佐领,原随续顺公沈志祥驻防广东人丁,康熙二十四年进京,始编佐领,分隶本旗。
《贰臣·沈志祥传》:“崇德六年,率所部随大军围锦县。七年,凯旋,赐貂裘及降户。志祥请全部众隶八旗汉军,于是隶正白旗。”按虽有此文,殊未能符事实,见下各文。
第四参领第八佐领,原系随平南王尚可喜驻防广东人丁,康熙二十二年进京,编为佐领,分隶本旗。
第五参领第七佐领,原系定南王孔有德所属佐领,初以刘进孝管理,康熙二十二年进京,始隶本旗。
正黄旗汉军:第一参领第一佐领,系康熙十八年,将定南王孔有德所属官兵,编为佐领。孔部亦有先于平三藩而编佐领者。第二参领第一佐领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