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本来不但可以而且也应该有不同的写法。在现代文学史上,短篇小说本来就有着不同的风格。鲁迅、茅盾、沈从文、废名、师陀、施蛰存、张爱玲等,他们在短篇创作上都表现出不同的个性,作品都有着不同的特色。但这种风格的多样化,在这一时期的短篇小说创作中显然不复再现。“现实主义”是这一时期被推崇的创作方法,然而真正意义上的“现实主义”却不可能获得合法性。邵荃麟在上述讲话中也强调:“社会主义教育是我们文学的根本任务”,“要从具体中去看,去解决哪些可以写,哪些不可以写,有人认为什么都可以写,我看不一定,是与宣传党的政策有关,比如农村有些干部,蜕化成外部矛盾,像恶霸似的,能不能写,这划条线也很难,编辑也很难做的,可以讨论一下”[2]。为当前的政治和政策服务,需要小说采用传统现实主义的叙事方法。但是,为当前的政治和政策服务,与直面现实的现实主义精神之间显然构成一种矛盾关系。既然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都取决于当前的政治、政策,既然小说的功能已被归结为“宣传”,那就只能徒见现实主义的外形而在精神实质上则与真正意义上的现实主义南辕北辙。所以,这一时期农村题材短篇小说虽多,但却并不能真正做到真实深刻地表现“农村生活”。
还须指出,这一时期农村题材短篇小说与现代文学史上的乡土小说有着本质的差别。乡土小说重在表现特定地域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伦理习俗与自然风光,一般都能透过社会政治层面而对乡土社会的文化心理有所揭示,因而具有某种程度的文化意味。不同的乡土地域在价值体系、风俗习惯以及自然环境上总有着差别,这样以特定的乡土地域为表现对象的乡土小说,总有着明显的地域特色。而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农村题材小说,则显然与这种乡土小说大异其趣。五六十年代的农村题材小说,只能根据当前政治和政策的需要去写农村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等重大事件,也就只具有强烈的政治意味,而其文化意味却很寡淡。同时,由于地无分南北、人无分东西,在“写什么”和“怎么写”上都服从统一的模式,相互之间的文化审美差异性就淡化以至消失了。
这一时期的短篇小说创作中,另一个重要的取材领域是“革命历史”。事实上,所谓“革命历史”在这一时期已被偏狭地限制在革命者为夺取政权而组织领导的各种斗争,尤其是武装斗争。尽管这类小说的作者通常也是历史的亲历者,但却并不能写出历史的真实。例如,战争题材小说的作者往往都有或长或短的火线经历,但他们却并不能够真切深刻地表现战争。这一点也与那些虽投身现实但却并不能真切、深刻地表现现实的作者情形相同。文学作品要真切、深刻地表现历史或现实,作者的亲身经历、耳闻目睹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对历史和现实的理解与感悟。与同期西方和苏联的某些战争题材作品相比,人道主义精神的缺失、悲悯情怀的淡漠,也是这一时期包括短篇小说在内的战争题材小说的致命伤。我们知道世界文学史上那些优秀的战争文学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有着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有着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这种精神和情怀是超越于战争双方特定意义上的是非的。当然不是说,文学作品在表现战争时,就必须完全泯灭是非。但既有着明确的是非,又能超越于是非,从“人”和整个人类命运的角度去理解和感悟战争,也是完全必要的。
这一时期的短篇小说创作,当然也有若干亮色,出现了一些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值得称道的作品。它们集中体现在“反右”前的一段时间和20世纪60年代初文艺政策调整时期。1956年“双百”方针的提出和贯彻实施,带来一个短暂的短篇小说创作的“黄金时代”,出现了一批无论在主题、题材还是现实主义精神以及具体的艺术手法上都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小说创作模式有所突破的作品,如《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最初发表时题为《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后改为现名)、《改选》《红豆》《在悬崖上》《小巷深处》《美丽》《田野落霞》《西苑草》《爬在旗杆上的人》《马瑞的堕落》《灰色的帆篷》等。其中王蒙的《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对刘世吾独特性格的刻画,李国文的《改选》中带有黑色幽默色彩的主人公死亡的结局,宗璞的《红豆》中知识分子与女性的双重叙事立场,邓友梅的《在悬崖上》、陆文夫的《小巷深处》对两性关系多角度的思考,在当时都令人耳目一新。60年代初又有一个短暂的文艺政策调整时期,有一批引起好评的短篇小说问世,如陈翔鹤的《陶渊明写〈挽歌〉》和《广陵散》、黄秋耘的《杜子美还家》、冯至的《白发生黑丝》、徐懋庸的《鸡肋》、师陀的《西门豹的遭遇》、李束为的《海瑞之死》、方之的《出山》以及宋词的《落霞一青年》等。这些短篇小说在选材与人物描写上多少突破了“反右”运动后一度强化的公式化、概念化倾向,多少传达出一些生活的气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