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今天,我是个女人了。”弗朗茜十三岁的夏天,在日记本上这样写道。她边盯着这句话,边心不在焉地挠着光腿上的一个蚊子包。低头看了眼自己细长难看的腿,她划掉那句话,重新写道:“很快,我就是个女人了。”然后,她低头瞥了眼自己仍跟洗衣板一样平坦的胸部,扯下这页纸,翻开新的一页。
“偏狭,”她用铅笔重重地写道,“导致战争、大屠杀、酷刑、私刑[61],让人们虐待小孩,互相残杀。大多数堕落、暴力、恐怖、伤心失魂,都与偏狭脱不了干系。”
弗朗茜高声朗读这些词。听上去,它们就像从罐头里跑出来的一样,早已鲜味尽失。她合上日记本,收了起来。
那年夏天的一个周六,应该被永远记入日记本,作为她此生最快乐的日子之一。生平第一次,她看到自己的名字变成了铅字。每学年结束时,学校都会印一本杂志,发表各年级最优秀的作文。弗朗茜那篇名为《冬日》的文章,被选为七年级的最佳作文发表。杂志十美分一本,弗朗茜得等到周六才能去买。可学校周五就放暑假关门了,弗朗茜很担心自己会因此买不到。但詹森先生说他周六还上班,她若能带十美分过去,他便帮她买一本。
刚过中午,她就把杂志翻到印有自己文章的那页,站在了门口。真希望有人过来呀,她就能把文章拿给他们看看了。
午餐时,弗朗茜拿给妈妈看,可妈妈急着回去上班,没时间读。其间,她至少念叨了五分钟,说自己有篇作文发表了。最后,妈妈终于说:“好啦,好啦,我知道了。早料到啦。你还会发表更多文章,要学会习惯这种事。好啦,别想了,还有盘子要洗呢。”
爸爸去工会总部了,要等周日才能看到这篇文章。但弗朗茜知道,他一定会很高兴。于是,她就那么站在大街上,把自己的这份荣誉夹在腋下,一刻也舍不得放。她时不时瞥一眼自己变成铅字的名字,兴奋始终不减分毫。
弗朗茜看见乔安娜从屋子里出来了。她家跟弗朗茜家只隔了几间房。乔安娜推着婴儿车,带宝宝出来透气。几个往来购物的家庭主妇停在路边闲聊,看到乔安娜,都吃了一惊。是啊,乔安娜没结婚。她是个惹上麻烦的姑娘。那孩子是私生子。附近的人都管私生子叫“杂种”。那些良家妇女觉得:乔安娜无权像个骄傲的母亲一样,把孩子带到光天化日之下,反而应该把他藏到某个黑暗之地才对。
弗朗茜听爸爸妈妈说起过乔安娜和她的孩子,对他们很好奇。婴儿车从旁经过时,弗朗茜一直盯着宝宝看。那漂亮的小家伙快活地坐在车里。乔安娜或许是个坏女人,但她带孩子可比那些良家妇女带得好。她的宝宝更甜美也更精致。宝宝戴一顶漂亮的褶边童帽,穿了条干净的白裙子,围着围嘴。婴儿车顶棚纤尘不染,上面还有充满爱心的手工刺绣图案。
乔安娜在工厂上班,孩子由外婆照顾。外婆没脸把孩子带出去。所以,只有周末乔安娜休息时,孩子才有机会出来透透气。
没错,弗朗茜确定:这是个漂亮的宝宝,长得很像乔安娜。弗朗茜想起那天爸爸妈妈聊起乔安娜时,爸爸是这样描述的:“她的皮肤像木兰花花瓣一样。”(约翰尼从未见过木兰花。)“头发如渡鸦翅膀一样黑。”(他也从未见过渡鸦。)“眼睛跟林中潭水一样深邃幽暗。”(他从未进过森林,唯一见过的潭水,也不过是男人们赌博用的那种——每人往水潭里扔枚十分硬币,然后大家猜道奇队的比分,猜对的人拿走所有钱。)不过,约翰尼对乔安娜的描述还真准。她的确是个漂亮姑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