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产品一定有市场
一些较好的民办学校招生从来不愁生源,相反却是人满为患。家长们择校时心里都有一杆秤:上民办大学图的就是讲实惠——毕业后能找到一份理想工作!例如,上海华夏学院2001年计划招生600人,结果实际招生人数1100多人;震旦学院的商务英语、国际英语等多个专业也纷纷扩大招生。
既然家长和考生在选择学校时无一例外将毕业就业率作为择校报名的重要条件,那么,许多学校也就在招生广告中搬出毕业就业率这个竞争砝码。例如,上海震旦学院的招生广告为“九七级和九八级推荐就业率达到100%,就业录用率在80%以上”;华夏学院的毕业就业率1999年高达85%,2000年为92%。
相对于一些“毕业即失业”的民办大学来说,这样的就业情况本身就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
民办学校有权勒令退学吗
有人认为,民办学校有选择学生的权利,当然也就有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对不适应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勒令“劝退”的权利。事实上,由于民办学校招生时更多考虑的是择校费和学习成绩,所以,的确有一些同学不适应民办学校的“生活环境”而遭到学校劝退的。
2002年3月新学期一开学,当初二年级的徐某抱着洗净的被单、崭新的洗漱用具,高高兴兴来到位于广西柳州市某民办寄宿学校注册时,班主任告诉她,“因你不适合这学校的学习环境,应转学到其他学校就读”。与她一样,该班共有5名同学被要求转学。
什么叫“不适应这个学校的学习环境”?原来,徐某等人在学习上都还不错,但是一意孤行,经常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担心他们会影响到其他同学,所以这学期一共要求20名学生“换环境”。因为学校有选择学生的权利。
可是家长认为,学生违纪,学校应当采取教育方式而不是动辄勒令退学。柳州市教育局也认为,该校此举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必须无条件纠正。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只要学校接受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此就读,就有义务让他读到毕业,中途不得采取劝退方式或把学生推向社会。
但不可否认的是,民办学校为了保证教育质量,采取各种措施优胜劣汰,本身是值得欢呼的。
教育质量不高只能招致学生退学
好产品一定有市场,相反,如果教学质量不高,就只能招致学生退学转校。
2002年11月14日,一家自称是“广州较大型学校之一”的某自学考试大学,开学一个月内就有本科、专科共16名学生联名提出退学、退学费的要求。
据该校学生反映,全校只有1名“上届学生”,本科2002年3个专业加起来才只有9名学生,法律专业(专科)全班只有1名学生。全校挤在一间10多平方米的教室里上课。
办学规模如此简陋,令人有受骗感觉。为此,该校16名学生在开学后的第一天就向校方提出退学、退学费要求,得到的回答是“一分钱不退”。
在这些学生中,大多数同学都交了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约6900元。有的同学一直不敢把事情告诉家长,而是四处上访、投诉。
该校一名“副主任”认为,学生有权打官司,但是学费坚决不退。理由在于:
一、该校教学质量不敢说好,但尽量做到好;住宿条件不是很好,但也不是很差。
二、老师中有在读研究生,在招生简章已经注明“高薪聘请……大学教授、硕士生、副教授……”。
三、上课地点在招生简章写明了在暨大、师大、本校教室,3个地点中的1个。在校外的教室是“本校教室”,所以没有超出范围。
四、有的专业虽然只有1个学生,但是上公共课还是和20多位同学一起上的。
五、相关办学证照是有的,只是在年审中。
六、报名时没有带学生实地看校舍、宿舍,是因为学校人手不够。
痛定思痛之后,这些学生回想报名的经过,纷纷表示有这样几点教训值得记取:
一是在报名时应当首先查看该校是否具备办学许可证;
二是在交费前,一定要实地了解教室及宿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