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1月1日,香港中环某大厦。
这是香港最繁华地段的一座大厦,在这座高达三十层的大厦的第十二层,是微星科技集团的香港总部的所在。 此刻,六位股东正在讨论未来的规划和工作安排。
亲兄弟明算帐,这是古之圣言。 金钱会让人蒙蔽双眼,看不到他不想看到的东西,也不会去想他不愿想的东西。 创业时的豪情壮志,让大家风雨同舟,同吃苦同受罪,都无所谓,有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可是当创业者们家大业大万贯家财的时候,事情发生了:总有人嫌自己获得的跟自己付出的相比太少,而别人总是拿得太多,都已经忘了当初大家都是穷光蛋,友情已经让人淡忘了,只剩下利益、权力和欲望。
中外无数的企业历史已经告诉了我们这一点。
比如1955年,“晶体管之父”威廉※#8226;肖克利,离开贝尔实验室创建肖克利半导体实验室,并吸引了高登※#8226;摩尔等许多才华年轻科学家加入,但很快,高登※#8226;摩尔等人不满,联合辞职并于1957年10月共同创办了仙童半导体公司。 再后来,高登※#8226;摩尔又因为仙童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不满,于1968年7月16日,以集成电路之名(integratedelectronics)共同创办Intel公司。
对于李思明来说,他必须对所有的资本有绝对地控制力。 所以他从一开始的股权分配上,就不会太谦让,更不会模糊处理。 事实上,曾智等人也不会有意见,因为基本上钱是李思明挣的,只是友情与共同的理想让他们走到了一起。 李思明希望是基业长青,兄弟同心。 如果很不幸。 兄弟分家的时候,离开者只能得到应得的那一部分。
“公司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一家离岸公司——微星控股。 该公司六名股东,阿明占有其中的五成地股份,其他每人一成。 下属全资拥有微星科技和香江电器,这两公司在香港本地注册,受香港法律保护的公司,对外称微星科技集团,登记股东为我和渡边两人。 但是我们私下所签协议,已得到香港最著名律师楼律师团地公正,这是各位利益的保证。 ”曾智将手头的法律文件每人散发了一份,“然后公司再以微星科技集团的名义在深圳投资。 而电影公司及在美国的投资,以微星控股的名义持有。 我任微星控股和微星集团的董事长兼总裁,大帅任执行副总裁,小华、袁侯、渡边和阿明分任副总裁。 公司设立及股权,总体情况就是这样。 ”
曾智长舒了一口气。 这些天来他就忙着这些东西,港府、律师楼还有深圳、广东省政府包括外经贸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都跑了个遍。 特别是内地,虽说政府欢迎外商投资,但曾智为了将执照及各种批文办妥了,总共盖了125个公章,好悬没把腿跑断。 可想而知。 这是个艰巨地任务。 这还是托关系走后门,要不然你就耗着等着吧。
之所以要在香港登记是只填曾智和渡边两位股东的名字,主要是因为李思明等人不愿放弃中国国籍,而且他们四人还是党员身份——国内政策还没放得太开,尤其是党员办公司。 李思明这样做,也是做给“不明真相”者看的,事实上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
“作为公司的老板和总裁,我负责公司对外的公关及形象,嗯,这活非我莫属。 常驻香港总部。 对内地政府部门和香港商界进行公关。 大帅是执行副总裁,实际负责公司一切事务。 侧重于国内的销售拓展,张华负责生产与采购,尤其是国内采购,猴子,哦不应该这么叫了,以后也没机会这么叫了,应该是我们的袁侯先生,主要负责财务方面,是我们地大管家。 至于渡边,也常驻此处,负责国际市场的研究与开拓,当前的重点在于国际采购与技术引进。 基本上根据各人所长安排的,至于阿明,还是你自己说吧!”曾智道,“嗯,我这个老板当得可够伤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