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得找找了。”老人家叹了一口气,“那珠子毕竟是扶先生以鲜血浸泡而成的,用那颗珠子回到原来的时空的几率,是很大的。”
周谙若付了钱下车,看着面前这一栋建筑牌匾上的几个大字,还真是个瓷器博物馆。
原来这个时空里,真的没有什么可以证明扶辞存在过吗?
哎,不对。
有一样可以证明。
那就是血玉珠子啊,可是去哪儿找猎期啊?
头疼。
“老人家,我会找到猎期的。”周谙若其实没信心,但是有动力,再见到扶辞的动力。
“好,我也会去找的,有消息了,就互相联系。”
周谙若挂了电话,看着面前的大门,正打算往里去的时候,司机师傅在身后按喇叭,“小伙子!这个时候都闭馆了!这儿也不好打车,现在回去不?”
周谙若把四周打量一圈,周围除了呼呼刮过的风,除了那一片银杏树林,还真就是只有面前这一栋建筑了。
但是这个位置,不是旁澜道十二号的位置吗?
怎么就变成十一号了?
而且他回想起之前,好像也没发现这周围有个瓷器博物馆啊?
要不要这么诡异啊?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司机师傅又在按喇叭了,“小伙子!回去不?”
周谙若点点头,只得先回去。
上车后,他想了想,云水江畔的话,他现在可能是进不去的。但是可以先去书店看看啊,于是对司机师傅说了个地址。
这回师傅没说什么,脚踩油门就往那儿开了。
到达书店的时候,周谙若有些惊喜,因为书店还在,只是换了个名字。不光换了个名字,书店在外形上也稍有改变,但是整体变动不大。
周谙若站在店门口,抬头看着店名。
「书的店」
够文艺的。
书店还在营业,正打算抬起脚往里走的时候,从头顶上方突然飞过去几只鸽子“咕咕咕咕”地叫着。
周谙若猛然抬头,心脏在这一刻都差点停止跳动。
但是在见到是白色的鸽子后,又垂头丧气了。
哎!还以为有希望了。
他叹了口气,再次抬脚往里走。
推门而入时,门口上方的风铃随着玻璃门的开合响了几声。店里有三三两两正在低头看书的客人,或坐或站。风铃的响声也没惹得任何人抬头,都挺认真的。
周谙若上去二楼,发现二楼也是有客人在的。但是最吸引到周谙若的目光的,是正坐在窗户边喂鸽子的那个男人。
他穿一件黑色衬衫,同色系裤子,同色系皮鞋。头发梳地一丝不苟,衣袖挽至手肘,露出了精壮的小臂。
几只雪白的鸽子站在窗台上,正在他手里吃食。
黑与白,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
周谙若愣了愣,以至于男人转过脸来时,他还在惊愕中没有缓过神来。
为什么感觉很像扶辞呢?
虽然这么想有些不礼貌。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你吗?”男人转过脸来问他。
周谙若眨了眨干涩的眼睛,觉得有些失礼,尴尬地摇了摇头。就在想扭头下楼的时候,他突然抬头,像是不甘心就这么走掉,开口问,“或许,你认识扶辞吗?”
男人放下手里的鸽子吃食,眉头微蹙,目光在他身上打量了一番,没有立刻回答认不认识,而是反问他,“请问你是哪位?”
“我?”周谙若指着自己,不知道他为什么好奇自己,但既然对方问了,还是自我介绍道,“我叫周谙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