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见此情况知道这名士兵已经身受重伤,便抬手阻止士兵继续说话,对左右说道:“叫最好的郎中为他诊治,赐王顺黄金百两,入铁骑营为校尉!”说完便有两个亲卫上前架起王顺退下去。
“难得此人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武艺,大帅真是慧眼识珠!”旁边的一名将领笑着说道。
“英雄多自草莽起,想当年你我不过是一匹夫耳,时至今日不也是统军一方吗?!”李清还是以他一贯的声调说道,不过任谁都可以看得出他眼中的笑意。
王顺拿了军中郎中的药后便回到自己先前所在的营中,此时他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铁骑营是泼喜军中李清的本部,在军中的地位仅次于亲卫营,只要在里面混上段日子大难不死,出来便是一个中级军官了。
王顺对此并不在意,将郎中给的药扔到一边,从自己的包裹中取出两三个瓷瓶,又是内服,又是外敷,忙活了一阵便处理好自己的伤势。
随后一队士兵来到王顺的营地找到他,将李清奖赏的百两黄金送到,并且催促他赶快去铁骑营报到。
王顺留下了一部分后。
将其余黄金都分给了同营地士兵,然后背起自己的包裹便走出了营地。
听着以前同营士兵分到黄金的笑声,王顺在帐篷口只是停了下,便大步走了出去。
夜已经深了,但远处还能够听到士兵们畅饮的欢笑声,铁治务虽然不是很大。
但在经历过一次生死考验后,也许只有美酒才能够麻痹士兵们不用去想明天的战斗。
在王顺的眼中这里地酒哪里能够称得上是美酒,不过在远离大宋的草原上,有酒就算不错了,而且并不是每个士兵都能够喝到酒,只有将领和有功的士兵才能够有酒,王顺这里也有一坛。
也许是自己立下了大功,所以在来铁骑营后他所受的待遇也不错,居然一个人住了一顶小帐篷。
王顺坐在毯子边上,抽出短剑。
在微弱的烛光下,这柄短剑闪烁着幽幽的寒光。
王顺从旁边拿起那一小坛酒,拍掉泥封后,一股辛辣的酒味立刻充斥着这顶小帐篷,他并没有去喝。
而是将坛子抓在手中将酒慢慢的倒在短剑上,慢慢的冲洗着上面还残留的血迹。
坛子中地酒很快便倒干了,王顺用衣襟擦干剑人上残留的酒滴,一个纵身便在这小小的帐篷中独自舞剑。
霎时帐篷内寒光四起,人影和剑影混合在一起越来越快。
在这狭小的空间内王顺居然还能够快速的舞剑,帐篷内地烛光如狂风中飘荡的一叶小舟明暗不定。
王顺的剑势一收,帐篷内的蜡烛断成两截。
上半部分依然燃烧,不过是在他的剑尖上,借着剑刃上地烛光,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尺短剑接近剑柄的地方刻着两个小字──“冰封”!他将剑刃上地蜡烛放在矮几上,坐回到毯子上将短剑用力的插进泥土中:“先生,我又进了一步!”“哦?是真的吗?”李清坐在书案旁疑惑的问道。
“属下不敢欺瞒大帅,王顺将百两黄金留下六成分给了原来同营的士兵,又将剩下的黄金多散给铁骑营中兵士买酒,自己仅留下了不到五两!”“呵呵。
这个王顺还是真有意思,以后你要好好提拔他,兴许不多久又是一名悍将!不过……他会识字读书吗?”“这个属下倒是不知,不过可以问问,怎么大帅……”“打仗武艺好固然是重要,但若是不通智谋、不懂兵书则成就有限!”“大帅所谋甚远,属下不及!”李清摆摆手说道:“以后的仗还多着呢,今后军队扩大是必然的事情,能够多搜罗些人才是十分重要的,所谓‘三军易得,一将难求’!这个王顺以某看做个先锋官还是没有问题地,至于能不能成器,这还是等到以后慢慢看看再说吧!”五月,辽国静远山。
远处山谷的入口出,一匹黑马载着一个一身戎装的中年男子,风驰电掣一般策马扬鞭,举弓射中了一头麋鹿,后面大队的随从立刻跟上,将猎物呈送到他的面前。
这个中年男子便是当今大辽皇帝耶律洪基,如果王静辉在场的话肯定能够知道他所骑的黑马名叫“飞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