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夜曲
——你说这世上最好听的声音是什么?
1.
警笛在响,听着像在十一街。
路小天坐在街边喝啤酒,身后明仔大咧咧的踢着吞了零钱的自动贩售机。
18哥,今晚还要不要去?明仔拿着战利品蹲回路小天身边,看青年紧拧的眉头心里发怵,朝旁边挪了几分。
去,干嘛不去。啤酒罐在路小天手里咔咔作响,结了前世冤仇一般。他说阿明你别去笙哥那胡说,敢露一个字有你受的。
哦。明仔胡乱答了声,听那警笛由远及近。
这是这城市平凡无奇的某个夜晚,路小天带着明仔坐在南区街边。他们马上要去做一件事,有点风险的事。
路小天并没有太紧张,他觉得就算失败了至少自己这条命不会丢。虽然他说不上这是哪来的自信。
路小天今年21岁,被人叫18哥已三年。
18岁那年他在南区闯出了名堂,再没人认为他是程笙身后的跟屁虫。
其实程笙也不过大他两岁,但那家伙自小就比旁人努力三分,若是放在名牌学校定是个优秀学生。但他们生在黑街。
南区十三街,又被叫黑街的地方。
有人说这条街能活下来的,不是渣滓就是垃圾。路小天不知道自己跟程笙算渣滓还是算垃圾,总之在程笙打架也比别人拼三分的劲头下,他们活下来了,并且在认了干爹后活的不错。
与旁人不同,程笙拉着他去奉茶的干爹不混黑道,是个警察。
路小天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林晏民时被那身警服吓得半死,手被程笙攥着,死死盯着对方嘴角一抹讥诮笑意。
那时林晏民三十出头,在南区混得风生水起。他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好警察,但有他在的南区的确比往日平静不少。
至少,没人再敢往学校里兜售毒品。
林晏民治理南区的方法很简单,找一个能干的家伙,罩着他,给他方便,再索取相应报酬。
他说这叫警民合作友爱互助,但路小天知道如今南区老大Tony哥有半数生意都掌握在这条子手里。
他不知这人怎会看上他与程笙,总之喝了两人递过的茶,那其实并不够年纪做他们父辈的男人便成了他的干爹。
带着那依旧讥诮的笑意拍拍了他的头,仿佛有多慈爱似的。
路小天不喜欢干爹,从来都不。
他只是怕他。
有了这层关系的照应,程笙在Tony哥手下自然更混得开。
闲话不少,但也没谁有胆当面说。路小天知道,众人皆当程笙上了林晏民的床。
原也怨不得有人这样风传,干爹二字带来的想象本就旖旎,加上程笙眉目细长面容清秀的脸,要换作别人,路小天打死也不信他清白。
可那是程笙,跟路小天一块摸打滚爬熬过来的兄弟,他不信谁都不能不信他。
路小天问过程笙,林晏民怎么就看中咱们。他用的是咱们,就算心里清楚林晏民压根没把他路小天当回事。可总觉得用了咱们这词,就能替程笙分担点什么。
他记得程笙当时的表情,扯着嘴唇给了他个自认纯良的笑,说大概是看咱们可爱吧。
那张脸该死的欠揍。
后来路小天学乖了,懂得答案要靠自己找,问不问不来的。
而在程笙为给十七街的女孩们出气剁了陆家少爷四根手指后他突然明白了林晏民到底看中了什么。
程笙够狠够绝,也够义气。他完全拥有取代Tony哥的条件,只要给他一个机遇。
而这机遇,有什么比有个暗中掌握这里大半势力的干爹更好的?
与其让程笙在他触及不到的地方化龙,不如一开始就掌握在自己手里。路小天想这大概就是林晏民的心思了,并不复杂。
明白后当真松了口气,对这程笙那张脸看了又看,说幸好跟这无关。他意识到自己真的很怕兄弟成了那些十七街的姑娘,用身体当武器换取所想。
路小天并不明白自己那过度膨胀的大男子主义是打哪来的,他固执的认为有些事儿只有女人能做,男人做了,不如找把刀抹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