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郁闷,一开始就不该答应留。
曹知知坐到闫肃旁边目不转睛,好像下一秒如果闫肃要手术刀,她会第一时间递过去。
伤口有些化脓结痂,粘在了纱布的最后一层,闫肃轻轻捻动了一下,杨今予暗吸了口凉气。
“疼么?”善良的小姑娘也跟着心提到嗓子眼儿。
杨今予瞥了她一眼。
废话。
你最好基本功扎实。
要把整条绷带都拆下来,是个精细活儿。
闫肃手上收力,干净圆融的指甲盖一点一点捻着揭,大概是职业病,忘了手里的病人是谁,不自知地替伤口吹了气。
杨今予直接黑了脸。
与人近距离地接触令他极度不适,细密持续地刺痛又令他心烦,他咬咬牙,一把推开了闫肃。
自己上手猛地一揭,好像手臂不是他本人的一样,纱布连带着血痂从手臂上脱落,斑斑点点的伤口顿时往外冒血珠。
“行了,看吧。”他咬牙切齿。
曹知知差点惊得跳起来:“同桌你干嘛!我天!”
闫肃也意外于“病人”突如其来的急躁,随后率先反应过来道,朝曹知知伸手:“药。”
曹知知忙递了纸巾过去,然后扭头去翻闫肃的书包。
闫肃一个三好学生会随身带外伤药,也挺令人费解的,但当时杨今予吃痛,大脑足足空白了三秒,没做多想。
也是在那空档,闫肃迅速将纸巾按在了他伤口的周围,然后将曹知知递过来的褐色小药瓶倾斜,从里面抖落了一层黄色粉末。
“有点蛰,忍一下。”
杨今予眨眨眼,任凭粉末落在了创口,并没有感知到闫肃说的蛰疼,大概真的疼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