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面无表情的看着,面无表情的跟随魔主回归属于自己的魔域。
他低眉顺目的说,义父做得很对,任何扰乱自己心志的东西都不应该存在,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斩断就好了。
他是魔,是三界得天独厚最最尊贵的种族。
不过区区滴水之恩的人类罢了,还妄想染指魔,配吗?
魔是没有心的。
不过是一个人类……
还是一个穷困潦倒,碌碌无为,卑贱至极的老汉。
所有被他挖了魔核的同类,都会觉得他疯了。
他也觉得自己疯了。
先杀槐,再杀魔主,然后继续的杀杀杀。
血屠魔域七七四十九日,血流成海,尸骨堆山,宛如人间地狱。
历史称“瑰槐之乱”,即便过去百年,依旧令听者骇然,令魔族听到“瑰”这个字都要丧胆,屁滚尿流。
人类惶恐不安,那么多的魔核,瑰将彻底颠覆三界。?|看?e*书×屋¢a小?!说?网;? e)§更-?.新~&最£_\快,§
其实,他一颗魔核都没要。
掏一个,捏一个。
全部毁了个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人类是最低贱的,而那个如同乞丐般半截入土的老头子,更是低贱到了尘埃里。
可这个低贱的庸医,将他救回家里,不厌其烦的给他煎药喂药,温柔慈祥的哄他,还编蹩脚的笑话逗他。
唯一的两只鸡,全宰了给他补身子;唯一的棉被,盖在他身上取暖。
他徒手拿瓦罐时,他会大惊失色的喊“烫手”,再翻箱倒柜的找烫伤药。
他想,自己这双手是炼过三昧真火的。
他徒手抓住试图袭击庸医的蛇,庸医惊慌失措的喊“尖吻蝮有剧毒”,明明自己吓得腿软,还轮着木棍想救他。
他想,自己这双手可没少掏魔核。
哪怕喝一口凉水,庸医都要絮絮叨叨的说什么生水闹肚子。
他好一番啼笑皆非,心想自己连冥界的黄泉水都咕咚咕咚的喝。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他不是庸医,他治好了魔头。
他是这天下最最厉害的大夫。
容溪见呛出口血。
忽然,一道真气涌入体内。
宛如似火骄阳普照在极寒的冰窟之底,快要凝固的四肢百骸被暖流注入。
受阻的地方瞬间通畅了,借着这股如有神助的真气保护灵脉,容溪见顺顺利利的让魔息游走于浑身经络,再集中于丹田,最后涌向魔核。
足足调息了三天三夜,容溪见再睁开眼时,神色好多了。
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又瞎又哑的中年男人。
容溪见闭了闭眼,将抽他一顿的念头压了下去。
找到立冬时,他跪伏在地,涕泗滂沱,拼命的求饶和辩解。
弄死这个家伙比捏死一只蚂蚁还简单。
可就这么让他死掉,太便宜了。
弄瞎立冬的眼睛,让这个黑心肠的人再不能玷污这个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