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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集 能臣之路

我们知道,洛阳北部尉是不好当的。这个差使,官不大,权不多,责任却很重大,麻烦也很不少。因为天子脚下,权贵甚多。这些权贵,没有哪个是把王法放在眼里的,没有那个是不惹是生非的,也没有那个是惹得起的。然而首都地面的治安又不能不维持,这就非得有一个既不信邪又有鬼点子的家伙,去当那个副县级的公安局长不可。曹操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奸而雄者”。所以司马防说的话,也不完全是为了自己打圆场,而是实事求是。

事实上曹操是很称职的。他一到任,就把官署衙门修缮一新,又造五色大棒,每扇大门旁边各挂十来根,“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几个月后,果然来了几个找死的。灵帝宠信的宦官蹇硕的叔叔,依仗侄子炙手可热的权势,不把曹操的禁令放在眼里,公然违禁夜行。曹操也不含糊,立即将这家伙用五色棒打死。这一下杀一儆百,从此“京师敛迹,莫敢犯者”,治安情况大有好转,曹操也因此名震朝野。

曹操这一棍打得许多人晕头转向,不知道这个小伙子要干什么。我们知道,一个年轻人,刚刚踏入官场就得罪权贵,是不会有好下场的。这个道理,曹操不可能不懂。蹇硕权倾朝野不可一世,曹操也不是不知道。何况曹操的祖父也是太监。太监的孙子杀太监的叔叔,这事让人想不通。不过,这件事是记载在对曹操并不太友好的《曹瞒传》当中的,应该是事实。

也有种种猜测。一种猜测,是曹操要一鸣惊人。有没有证据呢?有一点旁证。曹操在他的《让县自明本志令》(又名《述志令》)里面说过这样的话:“孤始举孝廉,年少,自以本非岩穴知名之士,恐为海内人之所见凡愚”,因此“欲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誉,使世士明知之”。这段话什么意思呢?就是曹操回忆说,他二十岁举孝廉的时候,很清楚自己年轻太轻,又没有什么名气,恐怕大家都认为是一个没有用的人,所以我当时就想做一个好官,做一点惊天动地的事情,让大家都知道我曹操还是蛮能干的。

的确,这个时候的曹操,年纪还轻,只有二十岁;出身不好,生长太监家庭;表现不佳,叫做“任侠**”;名气不大,叫做“世人未之奇也”。甚至就连形象,可能也不太好。我们去读《三国志》,但凡形象好的,比方说周瑜啊,诸葛亮啊,都有记载;而对于曹操的容貌、长相,《三国志》是没有一个字的。《三国志》是以魏为正统的,如果曹操的形象高大魁梧,英俊潇洒,肯定大书特书。避而不谈,恐怕因为实在不怎么样。

其他的史书倒是有描述。《魏氏春秋》说:“武王姿貌短小,而神明英发”;《世说新语》则说,曹操要见匈奴使节,“自以形陋,不足雄远国”,便让崔琰做替身,自己“捉刀立床头”。崔琰当然是一表人才,史书上说他“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甚有威重”,然而匈奴使节评价却说:“魏王雅望非常,然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结果曹操派人把这使节谋杀了。可见曹操虽然相貌一般,但气度不凡,猜忌心也重。也可见人不可貌相。不过曹操刚出道时,是没有什么“气度”可言的。总之这个时候的曹操,没多少站得住脚的本钱。要想在江湖上扬名立万,非得干一件惊天动地的事不可。杀蹇硕的叔叔,就能收到这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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