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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以歌咏志

第四百零七章 以歌咏志

叶落今天穿着一身银色的修身西装,配着宝石蓝带白细花的胸巾,坐在导师席上玉树临风。

眼下他站了起来,把这件西装缓缓脱下,披在了导师椅的椅背上。

外套里面的衬衫是白色的,上面有淡淡的金色纹路,叶落解开了胸前的第三颗纽扣,又慢慢松开了袖口,又把袖子往胳膊肘上卷了三卷。

叶落在做这些动作的时候,不急不缓,其他几个导师,都愣愣地看着他。

而他身后,是现场观众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

叶落走出导师席,马上有工作人员递给他一把电吉他。

这个场景是如此的熟悉,因为丁少阳之前也玩过这手,不过叶落今天可没丁少阳那么嚣张,丁少阳是举着吉他上舞台的,叶落则是老老实实地挎在了自己肩膀上,然后手臂一夹,稳稳地往舞台上走。

等到了舞台,接电线插口的时候,现场也没有上次那么夸张的音效。

但无论形式动作怎么低调,叶落身后的音噪却是货真价实。

全场观众都站了起来,兴奋之极。

走上舞台,叶落转过身来,一只手摸上了自己的头发,把原先被化妆师梳理得整整齐齐的头发,弄得稍微凌乱了一些。

而此时叶落身后,天穹乐队已经就位。

叶落弄乱了头发,然后两手往身边一摊,罗布从身后,为他披上了一件金色的皮马甲。

叶落微笑地面对全场的观众,缓缓地扣上马甲前胸上的几颗金属钮扣。

所有的一切动作,叶落都放得很慢。

现场的观众就跟疯了一样。

作为一名音乐制作人,叶落如今已经站在了华语乐坛的巅峰,而作为一名歌手,他同样是光芒璀璨。

马上要进行的这场表演,所有人都那么地期待,但对于叶落这种吊胃口的准备工作。却又很容忍。

这就是被观众认可,并且喜欢的感觉,这种感觉非常美妙,叶落很享受。

所有的准备工作就绪,舞台上的灯光一变,观众又马上安静下来。

电子鼓,人声呼麦。再上电吉他的前奏一出来,丁少阳便是全身一震。

这是金属摇滚,又是叶落从来没有尝试过的曲风。

他手里到底还有多少法宝?

就在丁少阳愣神的瞬间,叶落的第一局歌词已经唱了出来。

这不是一首给伤心人的歌。

上帝不会庇护那些没有信仰的祈祷者。

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一。

你将会听到我的心声,当我大声喊出来。

……

这就是我的人生。

把握现在。一切稍纵即逝。

我不祈望能够长生不老,

我只想每天都能活得精彩。

……”

歌名:《Itsmylife》。

这首歌在演唱的时候,对于叶落来说有两个难点。

一个是手里的电吉他,叶落会吉他,电吉他也会,但是相对于键盘来说。叶落并不擅长这种乐器,更何况今天他是主音吉他手,在所有乐器中比较出挑。

其实本来他想拿一个肩挎式键盘,但是做为一支摇滚乐队的主唱,在舞台拿这种更像一种玩具的肩挎式键盘,叶落觉得不得劲儿,该背吉他就要背吉他。

所幸这是一首旋律金属,吉他没有solo部分。纯伴奏,叶落还能应付,昨天排练几遍练下来,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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