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小弟开了半个多小时的车,那辆保时捷就在后面跟了半个小时,一直到他们俩进了饭店,那辆车竟然也停在饭店门口,可惜车里的人一直没下来,而车窗又是保密的,所以根本看不清里面的人。
既然对方没有抓他们俩的意思,吹歌也就没心思管那么多,挽着楚小弟的胳膊进了人声鼎沸的小饭店里。
一般来说,吃美食不一定要找大酒楼,他们找的这家小饭店占地面积不大,是二层小楼,楼上只有七八个包间,他们俩来的时候正好是中午的饭点,慕名而来吃小龙虾的人也不少,吹歌又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了一张空桌子。
虽然是在楼下的,但是人多热闹嘛,有吃的就行,吹歌也没介意那么多。
楚小弟跑去点菜的时候,门外突然走进来一个中年男人,那人一身西装笔挺,神色冷漠,与人格格不入的模样,吹歌看见那男人的第一眼就知道他一定不是来吃饭的。
果然,那人的确不是来吃饭的,他是来找人的,而且找的人还是自己。吹歌坐在有些脏的椅子上,柳眉微挑,等着那人先开口。
“您好,楚小姐。”不卑不亢却没有什么感情基调的声音让人听着感觉好像是在跟机器人交谈一般。
“找我有事?”
“我家少爷送给楚小姐的礼物。”那人伸出双手,手心里放着一个正正方方的黑绒盒子。
“你家少爷?”吹歌有些发傻,他家少爷是谁啊?
“是的,请您务必收下。”那人打开盒子,黑色的绒面上放着一个银色的镯子,十分精致的银镯子,吹歌甚至记得这镯子内侧还有一个小坑,那是她用牙齿咬出来的。
这东西她十八岁那年弄丢了,就再也没找回来,这东西是楚老娘八岁那年送她的生日礼物,镯子是一对的,另一个送给了楚小弟。
吹歌唯一喜欢的饰品就是手镯,银手镯,所以丢了这镯子的时候,她还难过了好一阵。
五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