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个酒吧里唱歌的时候认识阎墨的。那个时候我在上大学,白天上课做家教,晚上就去酒吧唱歌。我大多数时候唱一些怀旧的歌曲,慢慢的我发现在酒吧里的一个角落里总坐着一个中年男人,他就是阎墨。他从来没有和我搭过话,也从来没有在我被客人骚扰的时候给我解过围,只是每次都静静的坐着听我唱歌。我唱完,他也就走了。有时候没看到他,竟然也有些淡淡的失落。已经不记得是谁先开的口了,我们就这样很自然也就认识了。
阎墨的年龄和我已经过世的父亲相仿。他很有钱,同时也很寂寞。我们很自然的就在一起了,像所有有钱老板和年轻的酒吧唱歌的女孩可能会发生的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我爱阎墨,我一直这么认为。我不再去酒吧唱歌,大学毕业以后我住进了阎墨为我买的房子。我每天就是在房子里等他,有时候几个星期,有时候几个月。他有一个自己的家,我也从未想过去干涉。就这样,我算是成了阎墨包养的情妇。我一直叫阎墨“叔叔”,阎墨喜欢听我唱歌,他总说:“魏灵,你唱歌的时候特别美,让我想起我的初恋。”这样的生活我也一直满足着,我也相信阎墨是爱我的,和其他贪恋年轻女子的身体的人不一样,阎墨和我是有爱情的,所以我一直不认为我在做一件可耻的事情,直到我遇到了浩然。
那个早晨我和往常一样去散步,抱了一本诗集,走在路上的时候想起大学时候的日子,单纯而快乐。突然身后传来摩托车的声音,我回过头,看到一辆摩托车飞快的朝我开过来,就在离我仅仅一步之遥的时候,摩托车一个急转弯擦着我身边甩了出去,我一惊也摔倒在地上。这个冒失鬼就是浩然。当他把安全帽拿掉的时候,我看到他好看的脸孔,有种熟悉的感觉,我一直都相信缘分宿命之类的东西,我呆呆的看着浩然,他把我扶起来把我掉落的诗集递给我,他说什么我都没听到,我说出了这辈子最为白痴的话:“上辈子我肯定认识你!”
浩然的闯入对我乏味的生活而言简直是一个救星,在阎墨不在的日子里浩然成了我孤单日子里的一个慰藉。我从不过问浩然的事他也不过问我的,也是从认识浩然开始,我隐约感觉到自己在做一件可耻的事情,我背叛了浩然,也背叛了阎墨。我开始思考我的生活,我犹如一只金丝雀,被关在了大大的笼子里,某一天我看到了外面的世界,我想飞出去,又恐惧那些未知的东西。
后来阎墨来的次数越来越少,每次来都有些忧心忡忡的,我抱着这个男人看着他紧锁的眉头,我隐约感觉到我们之间也许不会再长久了。我也厌倦了这样的身份,不能见光的活着。
我给了浩然我的电话,他第一次约我的时候给我一块提拉米苏,之后他开始频繁的请我看电影,吃饭,看展览,我仿佛回到了大学时候,那种单纯的恋爱,我能和浩然手牵手走在路上,我们能一起在明亮的橱窗旁看里面精巧的手工艺品。每次见面他都要送给我一块提拉米苏,很好吃的蛋糕。在别人眼里我们俨然一对情侣,像所有的情侣一样快乐而幸福。浩然一直没有对我有过什么承诺,这是我所感到失落但也庆幸的,此刻的我怎么能接受他的承诺呢。直到那天我们去游乐场,傍晚的时候浩然带我去坐摩天轮,当摩天轮转到最高点的时候,浩然突然握住我的手说:“灵灵,你是适合在阳光下生活的女孩子,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爱上你了,灵灵,和我在一起吧!”那一刻,我下定决心离开阎墨;那一刻,我决定不再把浩然当成寂寞时候的安慰;那一刻,我抓住了幸福的尾巴。
我爱上了浩然,我这么告诉自己的时候仿佛一切都清晰了,我已下定决心离开这种生活。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那所房子的时候,里面***通明。我推开门,叫着:“叔叔,你来了么?”我看到的人不是阎墨。一个女人坐在沙发上看着我,一脸冷漠和鄙夷。我第一次见到了她,阎墨的妻子,一个精明能干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