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不是给自己开脱的理由。
的确不是。
一个人压根儿就不应该胆小。
你要是应该往谁的下巴额儿上揍一拳,心里如果想揍,就应该动手揍。
可我就是下不了手。
我宁可把一个人推出窗口,或者用斧头砍下他的脑瓜儿,也不愿拿拳头揍他的下巴额儿。
我最恨跟人动拳头。
我倒不在乎自己挨揍——尽管我并不乐于挨揍,自然啦——可是用拳头打架的时候我最害怕对方的脸。
我的问题是,我不忍看对方的脸。
要是双方都蒙住眼睛什么的,那倒还可以。
你要是仔细一想,这确是种可笑的胆小,不过照样是胆小,一点不假。
我决不自欺欺人。
我越是想到我的那副手套和我自己的胆小,我的心里就越烦闷,最后我决计停下来上哪儿喝一杯。
我在欧尼夜总会里只喝了三杯,最后一杯都没喝完。
我有一个长处,就是酒量特别大。
我只要心情好,可以整宵痛饮,都不动一点声色。
有—次,在胡敦中学,我跟另一个叫雷蒙德.高尔德法伯的家伙买了一品脱威士忌酒,星期六晚上躲在小教堂里喝,那儿没人会瞧见我们。
他已烂醉如泥,我却甚至连酒意都没有一点。
我只是变得十分冷静,对什么都无动于衷。
我在睡觉之前呕吐了一阵,可也不是非吐不可——我是让自己硬吐出来的。
嗯,在我回旅馆之前,我还想到一家门面简陋的小酒吧里去喝一杯,忽然有两个酩酊大醉的家伙走出来,问我地铁在哪儿。
有一个家伙看去很象古巴人,在我告诉他怎么走的时候,不住地把他嘴里的臭气往我脸上喷。
结果我连那个混帐酒吧的门都没进,就一径回到旅馆里。
休息室里空荡荡的,发出一股象五千万支熄掉了的雪茄的气味。
的确是这样一股气味。
我依旧不觉得困,只是心里很不痛快。
烦闷得很。
我简直不想活了。
接着,突然间,我遇到了那么件倒霉事。
我才一进电梯,那个开电梯的家伙就跟我说:“有兴趣玩玩吗,朋友?还是时间太晚了?”“你说的什么?”我说。
我真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今儿晚上要个小姑娘玩玩吗?”“我?”这么回答当然很傻,可是有人直截了当地问你这么个问题,一时的确很难回答。
“你多大啦,先生?”开电梯的说。
“怎么?”我说。
“二十二。”
“嗯——哼。
呃,怎么样?你有兴趣吗?五块钱一次。
十五块一个通宵。”
他看了看手表。
“到中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