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芒说:“我本该跟你简单说说我们这段关系的起因,但是我想让你知道经过哪些事、哪些曲折后,我才变得对玛格丽特百依百顺,玛格丽特才会在生活中离不开我。”
她找我之后的第二天,我把《玛侬·莱斯科》送给了她。
从那时起,既然我无法改变我情人的生活,那我就改变自己的生活。我尽量不让自己有时间去想我刚刚接受的这个角色,因为,我一想到这个就会无比难受。我过去的生活一直波澜不惊,现在突然被搅得凌乱嘈杂。别以为一个不贪图金钱的妓女的爱不会花多少钱。她有千般嗜好:鲜花、包厢、夜宵、郊游,没有一样是便宜的。一个情妇有这些要求,你永远都不能拒绝。
我跟你说过,我没有什么财产。我父亲从前和现在都是C城的总税务员。他为人正直,名声很好,所以才能借到担任这个职务需要的保证金。这个职务每年带给他四万法郎的收入,他在这个位子上干了十年,还清了保证金,还为我妹妹攒了一笔嫁妆。我父亲是个非常值得尊敬的人。我母亲去世时留下了六千法郎的年金,父亲在他申请职务那天就把这笔钱分给了我和妹妹。后来,我21岁那年,他又在我这笔小小收入的基础上每年多加了五千法郎的生活费给我,我每年就有了八千法郎。他对我说,在这份收入以外,我还愿意在律师行或是医药界谋份工作的话,我在巴黎会过得很舒服。因此我就来了巴黎,我学习了法律,取得了律师资格,像许多年轻人一样,我把文凭揣在口袋里,任由自己在巴黎过几天随心所欲的日子。我花钱很节俭,可是我的年金也只够八个月的花销,夏天的四个月我就到父亲家里过,这样算起来我一年就有了一万二千法郎的收入,而且还捞到一个孝顺儿子的好名声。此外,我没有一个子儿的欠债。
这就是我认识玛格丽特时的情况。
你知道,我的日常开销自然而然会加剧。玛格丽特非常任性,她是那种把生活寄托在各种娱乐上的女人,又从来不把这些看成了不起的花费。这样的结果就是,为了尽可能地多和我在一起,她总是上午写信约我一起吃晚饭,但不是在她家吃,而是到某个饭店,要么在巴黎,要么在郊外。我去接她,我们共进晚餐,再去看戏,我们还经常要吃夜宵,我每晚都会花掉四五个路易,一个月下来就是两千五百到三千法郎,一年的收入三个半月就花光了,我只能去借钱,否则就得离开玛格丽特。
我什么都能接受,就是不能接受最后这种可能。
请原谅我跟你讲了这么多琐事,不过往后你会明白,这些正是后来发生的事情的起因。我跟你讲的完全是真实简单的故事,我会保留每个真实又朴实的细节,绝不添油加醋地告诉你它的发展过程。
我当时已经明白,世上没有任何事情能让我忘记我的情妇,我必须找到一个办法,负担起她给我带来的这些开支。再说,这份爱令我神魂颠倒,只要我一远离玛格丽特,就觉得度日如年,我迫切需要做些疯狂的事来消磨掉这些时光,让它尽快过去,这样我就能忘记时间的流逝。
我从自己小小的本金中,先拿出来五六千法郎去赌博。赌场被取缔之后,到处都在赌钱。以前,人们一走进福拉斯卡迪赌场,就有机会发财:大家赌现金,如果输了,就安慰自己说以后会赢的;可如今,在俱乐部还比较认真地兑现输赢,在别的地方赢了钱,几乎肯定拿不到。这也很容易理解。
赌钱的多半是年轻人,他们急需用钱,却缺少必要的资金来维持生活;所以他们要赌,结果自然是:赢了,输的人就得替赢家支付马车和供养情妇的开支,这样做会让大家很不舒服。于是债台高筑,赌桌绿台布周围建立起来的关系在争吵中破裂,尊严和生命都会受损;你要是个诚实的人,就会被更诚实的年轻人搞得一文不名,他们也没有错,只是少了二十万里弗的年金而已。
那些赌钱时出老千的人,我就不跟你说了,他们总有一天被踢出去,早晚会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