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既统一了全国,用残杀的恐怖手段,用新的行政机构来集中政权,提高皇帝的威严。洪武十三年(1380)以后,他个人综揽国家庶务,朝廷大臣都成了备位的闲员。历史上记着他在八天内所处理批阅的诸司奏札高达1660件,计3391事。1平均每天有200多件,400多事,真可算是“衡石量书”“传餐而食”,和秦始皇、隋文帝鼎足而三了。他拼着命干,不肯放松一点儿,专凭残杀来救济个人精力所不及。2但隔了一两代,娇生惯养的年轻皇帝受不了这苦工,政权便慢慢转移到皇帝的私人秘书——阁臣——手上,英宗以后,诸帝多冲年即位,政权又慢慢地从外廷秘书的阁臣,转移到内廷秘书的司礼监手上。阁臣和司礼监——外廷和内廷的政权互为消长,也间或有同流合污的时候,皇帝只是一个傀儡。皇族除了拿禄米,多养孩子,在封地渔虐平民,作威作福以外,绝对不能做一点事儿。中央的政权被宦官,地方的政权被仕宦阶级所把持。他们和他们的宗族戚党同时是大地主,也是大商人,因此这一阶级所代表的也只是这两种人的利益。
皇族指皇家子弟,数量很多,从明太祖起繁衍到明末,这一家系有十几万人。外戚包括帝婿,所谓驸马和皇族的女婿,最主要的是后妃的家族。这两类人都因血统的结合而取得地位和特权,在政治上不起作用。宦官的产生最简便,经过生理上的改变便可取得资格,在政治上取得大权的唯一途径为博得皇帝欢心,方法不外乎“便嬖柔佞,妾妇之道”。这三类人都纯粹是社会的寄生虫。皇族在明代前期不许参加考试,也不许为政府服务,到末年才开放这两条禁例。外戚和宦官则以其特殊地位,其子弟、宗族、亲戚、门客往往因之而获得科名和官职,间接地产生新官僚地主,影响政治的清明。
至于庶民进入仕宦阶级的途径,主要有两条大路:一是科举,二是学校。参加科举和进学校的敲门砖只有一块——八股文。明制参加科举的必须是州府县学的生员和国子监的监生,学校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因此这两条路其实是一条路。
科举制度分三段,生员考试(入学考试)初由地方官吏主持,后特设提督学政官以领之。士子未入学者通谓之童生,入学者谓之诸生(有廪膳生、增广生、附学生之别)。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试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试者再经皇帝亲自考试曰殿试。殿试发榜分三甲,一甲只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举人、贡生不及第入国子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及州县正官,或州县学教授。明制入内阁办事者必为翰林,而入翰林者又必为进士。宣德(1426—1435)以前政府用人尚参用他途(如税户人才、吏员、征辟等),以后则专用科举。科举和铨选合二为一,一旦及第,便登仕途,由此全国读书人都以科举为唯一出路,科举之外无出路,科举之外无人才,王鏊曾畅论这一制度的弊端:
古者用人,其途非一,耕钓渔盐版筑饭牛皆起为辅弼,而刍牧贾竖,奴仆降虏,亦皆得为世用。我太祖、太宗之世,亦时时意外用人,若郁新、严震直之流,皆以人才至尚书。取之非一途,故才之大小,纷纷皆得效用于时。降及后世,一唯科目是尚。夫科目诚可尚也,岂科目之外,更无一人乎?有人焉不独不为人知,即举世知之而不见用,非不欲用,不敢用也。一或用焉,则群起而咻诸,亦且自退缩,前后相戒,谨守资格……是故下多遗贤,朝多旷事,仕法之过,端至是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