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者本位——儿童文学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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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的童话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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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幼者本位——儿童文学论集
作者:
韩进
本章字数:
7.84千
更新时间:
2026-08-15 20:41:44

周作人(1885—1967)在其晚年所作的《〈知堂回想录·拾遗〉小引》中写道:“我平常屡次声明,对于诗,我是不懂的,虽然明知是说诳话的那些神话、传说、童话一类的东西,却是十分有兴趣。”这是与事实相符的。周作人将童话作为儿童问题的重要一翼与儿童文学的主要形式给予切实的关注并至老不倦,是他的同时代人所不能及的。他的大量关于童话的文字,无疑是我国童话研究与儿童文学研究的珍贵遗产之一,值得搜理、归纳与开发、利用。

一、童话的概念、分类与童话的发生

童话的概念与分类。周作人认为,我国“童话”一语是从日本借用过来的。“18世纪中叶,日本小说家山东京传在《骨董集》里才用童话这两个字。曲亭马琴在《燕石杂志》及《玄同放言》中又发表许多童话的考证,于是这名称才得以完全确定。”(这是我国对“童话”一语来源的最早解释,此后成为一说至今。)但它在语源上的训读应该是Warabenomonogatari,意思是“儿童的故事”,而用在学术上又变成广义的近于“民间故事”亦即“原始的小说”了,与之在德文里对应的通常是marchen,其原意虽然近于却又不限于英文的Wonder-tale(奇怪故事),若仍沿用在英美己熟习的Fairytale(神仙故事),也不很妥当,“因为讲神仙的不过是童话的一部分;而Fairy这种神仙,严格说来,只有英国才有,大陆的西南便有不同,东北竟是大异了”。所以,周作人指出:“照着童话与‘神仙故事’的本义来定界说,总觉得有点缺陷,须得据现代民俗学上的广义加以订正才行。”

以民俗学的眼光看,周作人将故事分为三类:“一神话(Mythos),关于天地开辟、神人行事,文化和物类起源等事。二传说(Saga),关于地方人物的事迹。三童话(Marchen),内容与一二相似”;“实质也有许多与神话传说共通。但是有一个不同点:便是童话没有时与地的明确的指示,其重心又不在人物而在事件,因此可以说是文学的”。“我的意见是,童话的最简明的界说是‘原始社会的文学’”,“是原人自己表现的东西”。这里对童话所作的界说仍是比较含混与广泛,相当于“民间故事”或“儿童读物”。但在五四及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童话=民间故事=儿童读物=儿童文学的替换在实践中确是广为采用的。这或许也是中国童话(与儿童文学)的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历史过程吧。晚年的周作人为纠正这一含混,干脆称童话为民间故事了:“童话这新名词,现在在中国已渐通行了,实在却有毛病,这不但不是编了来作教育用的儿童读物,也本不是专讲给儿童听的,在文化的园里所讲的都是大人,所以适当的名称似乎是民间故事,英文称作folktale,比通用的fairytale更好。”从童话概念的上述辩证中可以看出,周作人对“童话”的理解主要还是今天所讲的“古典童话”意义上的,即“fairytale”,但又有广狭义之分,广义即民间故事(folktale),狭义即神仙故事(fairytale)。

周作人在论述中曾将童话分为两类来研究。其一为“纯正童话”。出于传说,又分为表现思考即主要根据想象来解释自然的与表现风俗即以解释人事为主的两种形式。其二是“游戏童话”。非出于传说而又用于娱乐的,可分为动物谈、笑话和复迭故事三类。进而又分划为“天然童话”,亦称“民族童话”,与之相对则有“人为童话”,亦称“艺术童话”。周作人还提出了将童话应用于儿童教育应设“教育童话”这一名称的积极建议,在《两条腿·序》里还提出了“科学童话”的概念并加以积极鼓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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