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心”一词,最初出现于明代思想家文学家李贽的《焚书》卷三《杂述》,原文释道:
夫童心者,真心也,若以童心为不可,是以真心不可也。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
李贽所言“童心”当然非儿童文学。证诸当时文坛景观,其锋芒所指乃为虚伪的道学,“童心说”的核心是去伪存真,但他将“童心”释为“真”,可谓精悍之至。“真”字在《说文解字》中训为“仙人变形而登天也。从匕、从目,从八,所乘载也。”段玉裁注:“此真之本义也。经典但言诚实,无言真实,诸子百家乃有真字耳。然其字古矣,古文作。非仓颉以前已有真人乎,引申为真诚。”所以,“真”字的首要语义为“诚”,表示主体对客观真挚诚信的态度。这一解释与我们祖先最初对世界的认知偏重于审美性的特点是相一致的。因此,“童心”者,“真诚之心”也。然而,李贽当时对这一“真诚之心”在实质上是将其作为文学家应该具有的最重要、最根本的品格来强调的,他不仅大呼“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而且指出若失却了童心,人成了假人,文也成了谎言了。同篇中他继而写道:
盖其人既假,则无所不假矣。由是而以假言与假人言,则假人喜;以假事与假人道,则假人喜;以假文与假人谈,则假人喜。无所不假,则无所不喜。满场是假,矮人何辩也?然则虽有天下之至文,其湮没于假人而不尽见于后世者,又岂少哉!
李贽是将“童心”、“真人”、“至文”与“失却童心”、“假人”、“假文”相应而论的,实质上是将人品与文品结合了起来,说明了人品决定文品,“文如其人”。进而推演开去,将人品与文学作品的生命力结合起来,说明了人品与文学作品传播流传的关系,“至文”,只有在“真人”中间才得以传布。李贽将人品与文学生产、文学传播联系起来考察,这不仅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对我们今天的启示也是深刻的,它告诫了人们,凡文学家都要有一颗“童心”,做一位“真人”,这样才有可能写出“至文”来。“童心”品质应该成为文学家的一种人格素质。
也许有人会间:“既然中国古代已如此强调‘童心’品质之于文学家的重要性,宣扬‘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又为何中国古代没有儿童文学家呢?”这问得极是。我以为,这主要是因为古代所讲的“童心”还不是现代“儿童文学”意义上的概念,即它不是以尊重儿童人格的独立为前提的对儿童的理解,而只不过作为“人心”之一种的“真诚之心”罢了。诚然,古人对“儿童状态”的崇拜其心不可谓不诚,如孟轲的“赤子之心”说,老子、庄子的“能婴儿”说,而这种童心境界却还只不过是对人生至善至美境界的一种玄想的追求,它不仅不能够以尊重儿童生命本体的需求为前提,反而是以牺牲现实儿童人格的独立为代价的。长期以来,儿童的地位,正如《周易》中所释,“童”从“僮”,指奴隶与愚昧幼稚。很显然,在这样一个儿童的基本人权惨遭剥夺的社会里,关怀儿童,使儿童得到欢乐,将儿童培育成为健全的社会的人的儿童文学,又怎么能够产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