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家里是当初第一批随着大明北扩进入东北定居下来的人,到了她年轻的时候正好也经历了明俄之间在那个时候所发生的多场边境冲突,辽王当年遇到她的时候还没有被封为亲王,只是一名在军队当中的皇子,职务也不过是一名连长,在当时一队哥萨克带着一群鞑靼人仆从军当时在驱离在黑河的明国居民定居点,当时辽王带着士兵赶到黑河的时候,14岁的徐丽华还是一个小萝莉,但是这个小萝莉却站在居民定居点的围墙上用步枪把马背上的哥萨克射下来,朱业禹甚至看着这个小萝莉用刺刀扎进了一个试图爬上围墙的俄国人的脖子,献血直接喷在了徐丽华的脸上,心血染红了女孩子的脸颊,却并不丑陋,反而展现出一种妖艳的美,从那时候起辽王就认定,这就是自己要娶的老婆!
如今30多年过去了,当年的辽王不满20岁,现在也是年过50的人了,当年的一个个定居点也发展成了一个个边陲小城,黑河这地方辽王之所以喜欢,不仅仅是因为这里方便他在边境指挥军队,更重要的是这里是他找到自己老婆的地方,所以辽王一直觉得这是自己的一块宝地,所以他才会在这里专门修建了一座王府,虽然现在人呆在京城,但是他的魂早就已经飞到了最北边的黑河。
“你还没有看出来么?现在朝野和军方都不希望我出头。我现在什么都不做的话才会是大家都期望的,”朱业禹稍稍有些无奈,“现在不是当年了。父皇现在病重。朝野里现在风向很明确,我那个侄子现在地位几乎无可撼动,军方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会做出选择——选择他们所认为最稳妥的决定。”
“看起来您很不甘心?”徐丽华掰了一根黄瓜很没有王室风度的啃了起来。
“甘心?怎么可能甘心啊。”一口浊气从朱业禹的胸膛里面吐了出来,“我年少从军,见到你的时候我只有18岁,进入军中刚刚是一个连长,我不像大哥,大哥是嫡长子,我不是,我只是父亲临幸的一个宫女的儿子,虽然父亲对我甚好,大哥也从未因为我的出身而轻视与我,但是我从来都觉得我骨子里就不如大哥,我要证明自己!人缺什么,就在乎什么。”
“妾身跟了您三十多年,您从来没有说过这些。”徐丽华看着眼前的男人,她到现在还记得三十年前这个男人带着一百多名骑兵举着手里的马刀向着几百名毛子发动冲锋的样子,那时候即便面对绝对优势的敌人,他也是那么的充满朝气,神采飞扬。但是现在,两抹苍白已经爬上了他的两鬓,虽然看起来依旧雄壮,但是作为枕边人她真的太了解这个男人了,人们都说辽王善战,大明开国以来,除了成祖,恐怕就没有像他这样这么喜欢冲杀在第一线的亲王了吧?和俄国人在边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摩擦和交火甚至是局部的冲突,他总是喜欢率领着骑兵冲在第1线,但是他身上的伤疤谁能看得到?谁能想到一个亲王的身上居然就像一块破布一样?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的那次战斗结束以后,朱业禹就躺在她的怀里,腹部上有一条几乎20公分长的刀口,要不是穿着胸甲哪还有现在的辽王?多年在北疆的摸爬滚打让这个男人走着严重的风湿病和肺病,这些年他不止一次的在夜里咳血,在冬天屋子里面通了暖气之后,还要摆上好几个火盆。
“男人总有一些秘密是不愿意说出来的。我原本也想一直埋在心底。但是我现在确实不甘心。我打了一辈子老毛子!那时候在北边没有铁路,大军没法获得充足的后勤,我们就要在雨里泥里雪地里摸爬滚打,那时候帝国要引进外来工业,要在南边造炼钢厂,造船厂,煤矿,没有钱也没有实力北伐。现在我们有钱了,也有实力了,只要再过十年。不,再过5年我们就能彻底解决俄国人在远东的麻烦!我从小就梦想着封狼居胥的那一天!但是现在。”朱业禹惨笑了起来:“我现在几乎觉得我这个梦想离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远过,没有人想看到我继续带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