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邦国看着这一幕,千般万般的悔恨在他的心头闪过,他一瞬间在思考如果刚才不休息那一下的话,是不是就能来得及赶得上呢?可是这样的想法很快就被他自己给驱散了,只要看看在他旁边那些年轻士兵所留下的汗水就知道,他们确实已经竭尽全力了,如果不休息的话,整支部队很可能最终的结果是体能完全耗尽,最终反而现在还没有抵达河谷。
可是,理性归理性,他还是觉得悔恨和可惜,因为他们真的已经非常近了,再给他们十几分钟,他们就能够抵达河谷的谷口,可是,这十几分钟实在不是他们能够争取的了,这样的行军距离对于他们来说确实已经完全超过了人体的极限,他们已经做到他们能做的最好了,虽然这可能依然不够。
美国人的骑兵显然也被明军搞得有些懵逼,他们是完全没有想到居然会在这样的地方撞上一支迎头赶上来的明军,不过这只美军骑兵的指挥官的反应非常的迅速,他们的骑兵队列最后携带着的就是最关键的氯气瓶,而现在这支明军正在河谷里面向他们迎头赶来,看来是准备在谷口阻击他们。
不过这没关系,他们已经抢在这些明国人之前抵达了,而这时候对于美军的骑兵来说要做的就是应该马上发动冲锋,他们的面前是一条笔直的、平坦的、已经干涸的河谷,在这整个山区都不会找到比这个地方更适合发动骑兵冲锋的地点了。
美国人的骑兵虽然他们的马上功夫不怎么样,相比于欧洲其他的同行来说只能算得上是青铜水平,但是骑兵,这种东西只要冲锋起来,那就真的具有雷霆万钧的气势,而这名美军的指挥官也显然敏锐的意识到了这一点,他甚至没有把骑兵全部动员起来,而是迅速的拔出了自己的军刀,率领着最前方的骑兵,立刻对于明军发动了冲锋,对方现在没有任何掩体,他们没有构筑任何防御阵地,就这样在开阔地没有任何掩护的情况下将要面对他们的铁蹄。
这是骑兵最理想的情况了,虽然美国人的骑兵更擅长惯下马作战,但是他们很清楚,在这样的状况下最适合的战术就是拿起马刀在马背上冲锋,趁着对方立足未稳之际冲散对方的阵型,拿下眼前的这支明军!
“就地阻击!机枪立刻架设!自动装填步枪射手和冲锋枪射手上前!掷弹筒准备!拦住他们!”庞邦国没有任何犹豫的下令就地阻击,没有掩体,没有野战炮兵的支援,他们甚至没有重机枪,这些条件都没有,但是他们还有另一样东西。
自古以来从冷兵器时代开始,步兵对抗骑兵最重要的是纪律,铁一般的纪律!更是铁梯踏在自己的身上,马刀挥舞在自己的面前,也敢迎面亮剑的精神。
也恰在此刻,起飞自巴拿马的飞机抵达了河谷的上空,从飞行员的角度向下看去,在干涸的河谷上,美国人骑兵似乎形成了一道洪流,他们从河谷的谷口倾泻而下,以雷霆万钧之势冲向处于河谷当中的明军。
而这些明军只是简单的就地散开组成了迎击阵型,灰色的军服就像是在河谷当中构筑成了一道堤坝,正面迎接着前方的洪流。
人的血肉之躯,能够阻挡这奔腾而来的洪流吗?
“前排机枪自动装填步枪和冲锋枪射手自由开火,后放掷弹筒覆盖200米线!所有其余步枪射手,但美军骑兵冲过五十米线全体上刺刀!”庞邦国狠狠的一拉冲锋枪的枪机柄,他环顾着周围的士兵:“很荣幸与大家一起共事,让我们带着这些美国佬一起下地狱吧!去他妈的!狭路相逢!”
“勇者胜!”
“杀!!!”
500人的咆哮在河谷的上空回**,同战马的嘶鸣声和马蹄的轰鸣声一起撞碎在河谷上方的空气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