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类型城乡发展一体化中的城中村治理问题研究——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为例

张建明(1998)认为城中村是位于城乡边缘带,一方面具有城市的某些特征,也享有城市的某些基础设施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还保持着乡村的某些景观,以及小农经济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农村社区。李钊(2001)认为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将一些距离新旧城区较近的村庄划入城市建设用地内,这些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村庄就是城中村。李培林(2002)教授认为城中村是存在于城市与村落之间的混合社区。李俊夫(2004)认为城中村是指那些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或城乡接合部,被城市建成区用地包围或半包围的、没有或仅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李诚(2005)认为,城中村不仅是空间概念,更是社会经济概念,它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保留着的在社会结构、经济生活、人员身份及管理方式等方面依然传承农业社会特点的农村聚落点。虽然不同学科有不同见解,但对其内涵的理解已经形成以下共识,即涉及“城”和“村”的概念,体现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特征;城中村的实质是一种农村社区,实行的是农村典型的集体管理体制;城中村在物质形态构成和生活结构方面已经明显非农化;原住民在城中村居住者中占有很小比例,城中村的居住主体是城市外来流动人口。

2.城中村的演进过程

侍克善(2005)进一步将我国城中村的形成按照时间的发展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其演变方式与常玮(2006)所述仅在时间上有所细化,这里便不一一详述。第一阶段:传统村落阶段(20世纪40年代以前);第二阶段:副食品生产村落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第三阶段:村一城过渡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第四阶段:城中村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

对于城中村问题的解决,姜崇洲和王彤(2002)提出了改造城中村的“产权明晰、区划控制、加强法治、经营城市”的建议;李俊夫(2005)认为应将土地利用作为城中村改造最佳的切入点,提出“村为主体、改制先行、资产经营、标本兼治”原则;韩**(2004)分析了许多城中村改造面临的产权、规划、补偿、土地供应困境。在实践中,欧志雄(2005)将城中村改造方案分为珠海模式(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和广州模式(政府引导、分步实施),而深圳模式实际介于二者之间,略倾向于广州模式。

不少文献对地方城中村改造实践进行了总结,代表性的文章如《城中村改造的新尝试——深圳渔民村旧村改造的个案分析》(2003)、黄晨光等《广州:关于城中村改制改造的探索》(2003);蒋文红《构筑新型社区产权制度框架——加快城中村城市化进程》(2003);韩**《高速城市化地区的城中村改造——以深圳特区为例》(2003);阎晓宁《秦皇岛海港区解决“转城村”问题实践与思考》(2002);童宗煌《温州城中村改造实践与探索》(2004);胜杰、谢慧《城中村改造途径探讨——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实践》(2006)等。

3.城中村的特点及类型划分

(1)城中村的特点。综合国内学者的研究,概括而言,城中村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一是空间形态和内部功能与周围城市环境格格不入;二是人口特征极为混杂,既居住着大量从事非农职业的农民,又集聚着大量外来流动人口;三是经济实力主要依靠非正规经济维系,包括村集体和村民违规出租土地及房屋,以及村内各类非正规经营项目;四是城中村社会特征十分复杂,丰裕的物质生活与落后的价值观念和管理体制形成强烈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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