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是医官世家,但宋思哲不同,他从小舞刀弄剑,十二岁时,我们相识于街角,他撞翻了我的铺子,赔了二两银子。
我们那日偷饮了他父亲的相思醉,在宋府门前的榕树下睡到日晒三竿。
从那日起,只要空闲,他便往我的铺子跑,他曾信誓旦旦地说:“以后要给我一个名分。”
可我心知肚明,嫁给他,是虚妄,是不敢想,是不可为,道理我都懂,可我仍旧抱着一点点的幻想。
后来,他从军,又归来,变得又高又瘦,只可惜,断了条胳膊。
我却不嫌弃他,从前碍于家世,如今他这般,我该有些机会。
可宋思哲却变了,变得闭塞,变得阴郁,变得离谱,却仍旧爱我。
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和我风花雪月,和我策马扬鞭,和我躺在海棠花圃里,我本愿与他共赴巫山。
他却要把我最好的留到最后。
宋家花了大价钱将他塞进太医院,立业成家,就在我以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时候,宋家,被下了昭狱,理由是勾结前朝余孽。
宋思哲也不知所踪,然而无妄不知,早在我进宫那年,我就与他再次联系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