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年十七渡日本,与吾师王志群先生居密迩。湘人汤松、何陶等,慕吾师拳技,约壮健而热心研练者七八辈,赁屋于市外大久保,每于星期三、六及星期日,抨击其中。吾师苦道远,车行岑寂,每强吾与偕。其时吾不喜技,且体魄荏弱,殊无研习之意。然目染渐久,依样葫芦,亦颇能模仿其手足之来去。吾师欣然曰:“若辈意志虽强,而体魄苦限于天赋,皆不及汝敏捷也,曷从事焉?”少年喜誉,闻师言,意少动,课余辄于室后小院中,腾击少许时。
一月后,渐生研练之兴味,遂于早夜专习之。又三月,兴味更浓,行旅坐卧,皆不忘研练矣!而汤松、何陶辈,早已辍练,师乃得以技一意授吾。兹篇所记,悉出吾师口授,惜当时未尝笔记,迄今追忆,已遗忘十之三四,然即此已足为研练拳技者之借镜。第随忆随录,因难次序,阅者谅焉。
王师曰:“习技者,每喜戏较,此是习技家大毛病。久而久之,出手必不老辣,临敌只在抵隙,敌虽有隙可乘,而出手太嫩,不能创之,则敌已抵吾隙矣!故曰‘一硬不破,一快不破,硬在快先’,即含出手须老辣之意。”
对打非戏较也,习技不可不习对打,对打首在练眼,眼不经练,非特看敌人劲路不明,临阵失败,全坏在眼上。手足不对练,弊只在进退无标准,出手无把握,果能独练功深,此弊自然无有,唯眼则非单纯地独练,所能竟功。
对打时眼光易准,因有一定之手法,如何攻,如何守,不能移易。临敌与对打之手法,完全不同。对打有接手,且出手多留顿不收;临敌则接手、留手,俱为败着。故对打之意,专在练眼,手足不过能惜此引活劲路而已。
现今练拳术者,绝少真功夫。即享大名之老拳师,计其平生苦练不间断之时期,至多不过三年,动以数十年功夫眩于人者,欺人之谈也。果能苦练三年五载,在拳术范围中,无艺不臻绝顶。
练拳尚工劲,搬石、掇担(名仙人担,以二石饼,贯竹两端),能增加气力,非劲也!力愈大,劲愈少,去拳术功夫愈远。
空气之抵抗力无穷,故工劲以空气为练具。
练劲须知一“催”字,上部以肩催肘,以肘催手;下部以腿催膝,以膝催足,知此即知手足之劲路。
世人言拳术派别,动谓南拳北腿,一若南人皆不善用腿者,此殊不然。南拳中用腿者极多,唯用明尖者少。踢腿过头额者为明尖。用暗铲、跺子脚、连环拐、鸳鸯拐者多。北人虽善用明尖,然与善南拳者角,每以明尖失败。盖明尖之难用,几成拳术中之败手。凡能以明尖制胜者,即不用明尖,亦能取胜人。而至为人明尖所中,则其眼光、身手,必并逃躲而不之知者。明尖之用,便于群斗,因群斗必多笨汉,若一一挥拳击之,则其跌不远,其创不深,退而复集,必为所窘。腿之劲,较拳必倍,笨汉既不知躲闪,而群斗尤妨碍其腾挪,故击无不中,中无不创深跌远,无复战斗之力。其未受击者见之,亦必股栗而退。
手足吞吐之劲必同等,例如以五十磅之劲打出,亦以五十磅之劲收回。吞吐劲不相等,病在迟缓,故敌人得接其手而还击之。
快由于有劲,无劲必不能快。吞吐之劲相等,则无留顿不收之弊,敌非但不能接,且有时受伤,尚不知手之来路。故对打有接手,临敌万不可接人手也。
临敌全恃两眼,两眼唯注敌人之肩,不可他瞬。敌左肩向后动,必出右手;右肩动,必出左手。用腿时,肩必下沉,或后仰,此为不可移易之表示。唯个人练习时,两目须注视自己出手之的,疾徐高下随之。手眼不合,是大毛病。
练拳式(即整躺之拳)与拆练散手不同,拳式中之手法,不必手手能致用,故练时,心中毋庸假想一敌;拆练散手,则非有假想敌不可。
练拳式之目的有四:一在调匀气分;二在活动身手;三在习惯持久;四在发舒筋肉,而致用不与焉。
致用非拆练散手不可,拆练之散手,虽从拳式中化出,然不拆练,则终年打拳,亦不过于熟中生巧,心领神会其一二手之运用而已,决不能得全式中之变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