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问题历来是各国、各地区敏感的问题。当今世界的许多冲突,差不多都与民族之间的利益有关。因此,处理好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国与国和睦相处的基础。从一个国家内部来讲,多民族国家也存在民族之间的矛盾和融合问题,建立一个文明的、融合的、和睦的民族关系,对于国家的发展、民族的繁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育是民族发展的基础,也是各民族交往、沟通、理解、融合的桥梁。因此,研究各国民族教育政策、借鉴国际经验,对于发展我国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概念界定
任何研究都需要对研究的对象、概念做明确的界定。比较教育研究中最重要的原则,是概念的同一性,内容具有可比性。因此,我们在进行民族教育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时,就必须对“民族”“民族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几个概念做一个清晰的界定。
什么叫民族?《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的解释是:“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种人的共同体。”[2]《辞海》的解释是:“人类社会共同体形式之一。是在一定历史阶段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和表现为共同文化特点基础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3]
可见,构成民族的必要因素是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文化心理。少数民族一般指多民族国家中相对于主体民族,人口较少,地域经济、文化教育不够发达的民族。民族教育——我国在各种文献中讲的民族教育,实际上是“少数民族教育”的简称,即国家政府对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有政策和举措。
按照以上民族的标准,我们民族教育政策国际比较研究对象中的几个发达国家,除俄罗斯、印度是比较典型的多民族国家外,其他几个发达国家都算不上是多民族国家。美国、澳大利亚是移民国家,其主体是白人移民,只有少数土著居民。这些土著居民具有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心理,分散在不同的相对集中的地域,具有少数民族的特点。[4]另外,这些发达国家都有大批外族移民,如美国有非洲移民、墨西哥移民、亚裔移民,法国有大量的非洲移民,德国有土耳其移民等。这些移民虽然有些还保留着本民族语言和一些文化传统,但基本上已经融入主体民族之中,缺少独立民族的特点。印度除有多种民族外,还有种姓的区别,这已经不是民族问题,而是社会阶层问题。但低种姓的居民的教育处境与高种姓的教育处境大不相同,因而也有一个对低种姓居民的教育政策的 问题。
因此,我们在民族教育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中,要把比较的对象修正一下,主要是比较各国对于少数族系居民的教育政策。多民族国家可以指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政策,非多民族国家可以指对非主体民族的移民的教育政策。
二、比较的内容
民族教育政策与各国的民族政策有关。当前世界上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政策有两种不同的形态。一种是民族自治型,如中国和俄罗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域成立自治区、自治州,同时使用国家的通用语言和民族语言,实行民族自治;另一种是融入型,如美国,采取的是熔炉政策,土著民族和外来移民都融入白人主体之中。[5]两种民族政策之下的民族教育有很大不同。其共同点,具有一定可比性的地方是对待少数民族(族群)、少数弱势群体教育的政策。笔者认为,这主要有三大方面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