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通史:民国卷 10
中国文化通史:民国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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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现代体育事业的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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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中国文化通史:民国卷 10
作者:
郑师渠 黄兴涛
本章字数:
6.99千
更新时间:
2026-08-08 04:20:39

民国初期和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是近代体育运动体制在中国开始建立的时期。作为“三育”之一的体育在学校中的位置得以确立。民国初年的学校体育沿袭清末,仍以兵式体操为主,实际上只是一种军事训练,内容不过是军队的整队(立正、稍息、看齐)、队列(各种转法、步法、队形变换等)。由于教育界极力主张体育近代化,1915年,教育部不得不规定“引导学生于体操正课(兵式体操)之外,为种种有益之运动”。这样,学校有了课外活动的规定,西方传入的各项活动有了合法的地位。新文化运动中,军国民主义与学校的兵式体操进一步受到抨击,体育作为学校三育的地位进一步得到确认。陈独秀在20世纪初就主张“三育并重”,1915年10月,他在《新青年》杂志第1卷第2号上发表《今日之教育方针》提倡“兽性主义”,主张人生在10岁以前应以体育为主。毛泽东于1917年4月以“二十八画生”的笔名在《新青年》3卷2号发表《体育之研究》一文,重申学校教育必须“三育并重”,甚至从某一角度说,体育应占“第一的位置”。1917年9月,恽代英在《青年进步》第4期上发表《学校体育之研究》一文,猛烈抨击了学校的兵操体育,认为它“无异于军队之从鞭策、教令中得来学问,使许多学生逃课”;不逃课者“或用力过度致伤器官或肢体”,也是有害无益。1919年10月,“全国教育联合会”在太原召开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改革学校体育案》,提出“近鉴世界大势,军国民主义已不合教育之潮流,故对学校体育应加以改进”,提出减少兵操时间,增加体育时间,实行二十分钟课间操及课外活动等措施。从此,有些学校正式挂牌废止兵操,有的自动将“体操课”改称“体育课”,内容改以普通体操、田径、球类、游戏等项目为主,兵操体育在学校中日渐衰落。1922年1月,当时的教育部公布了“壬戌学制”,次年又公布《新学制课程标准》,正式把学校的“体操科”改名“体育科”,剔除了兵操,转而以田径、体操、球类、游戏等为主,学校体育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从这一时期开始,现代体育运动竞赛体制也建立起来。1910年在南京举办的“全国学校区分队第一次体育同盟会”,比赛项目有田径、足球、网球、篮球共4项,这次运动会渐具近代竞赛的雏形,在辛亥革命后被追认为“第一届全国运动会”。1914年5月21至22日在北京举行旧中国第二届全运会,比赛项目增加为田径、足球、网球、篮球、排球、棒球6项,有96名运动员参加。1924年5月22日至24日在湖北武昌跑马场举行旧中国第三届全运会,男子比赛项目增加了游泳,另有拳术、体操等表演项目,引人注目的是,此次运动会第一次有女运动员参加,竞赛项目有奖品而无锦标。参加这次全运会的分华东、华南、华西、华北、华中5个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共340余人。

除了全运会外,地区性运动会也于此期出现。如华北和华中运动会等。华北运动会从1913年至1925年每年都举行,连办12届,第二届后成立了“华北联合运动会”这一组织,1929年后改称“华北体育联合会”(简称“华北体联”);第一届华中运动会于1923年5月在武昌举行,在此前后成立了华中体育联合会,第二届、第三届华中运动会分别于1924年5月和1925年4月在长沙、南昌举行;华东区则有“东方八大学运动会”,到1926年共举行了12届。这一阶段,湖南、福建、四川及北京、天津等地还举办过省市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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