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我们旧式婚姻的简帖上,还残留着这个老废物。这时候,所谓门第的高下,大概是根据于:(一)本来门第的高下。这是相沿的事实,为本地方人所共认,未必有谱牒等物为据。因为古代谱牒,都是史官所记。随着封建的崩坏,久已散佚无存了。(二)秦、汉以来,世家大族,似乎渐渐的都有谱牒(《隋书》著录,有家谱,家传两门。《世说新语》注,亦多引人家的家谱)。而其事较近,各家族中,有何等人物、事迹,亦多为众人所能知,所能记,在这时期以内,一个家族中,要多有名位显著的人,而切忌有叛逆等大恶的事。如此,历时稍久,即能受人承认,为其地之世家(历时不久的,虽有名位显著的人,人家还只认为暴发户,不大看得起他。至于历时究要多久,那自然没有明确的界限)。(三)谱牒切忌佚亡,事迹切忌湮没。倘使谱牒已亡;可以做世家的条件的事迹,又无人能记忆;或虽能记忆,而不能证明其出于我之家族中。换言之,即不能证明我为某世家大族或有名位之人之后;我的世族的资格,就要发生动摇了。要之,不要证据的事,要没人怀疑;要有证据的事,则人证物证,至少要有一件存在;这是当时判定世族资格的条件。谱牒等物,全由私家掌管,自然不免有散佚,伪造等事。政治总是跟着社会走的。为要维持此等门阀制度,官家就亦设立谱局,与私家的谱牒互相钩考;“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了(亦柳芳语)。
当这时代,寒门世族,在仕途上优劣悬殊;甚至婚姻不通,在社交上的礼节,亦不容相并(可参看《陔餘丛考·六朝重氏族》条)。此等界限,直至唐代犹存。
《唐书·高士廉传》及《李义府传》说,太宗命士廉等修《氏族志》,分为九等,崔氏犹为第一,太宗列居第三。又说:魏大和中,定望族七姓,子孙迭为婚姻。唐初作《氏族志》,一切降之。后房玄龄、魏征、李勣17等,仍与为婚,故其望不减。义府为子求婚不得,乃奏禁焉。其后转益自贵,称禁婚家,男女潜相聘娶,天子不能禁。
《杜羔传》说:文宗欲以公主降士族,曰:“民间婚姻,不计官品,而尚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反不若崔、卢邪?”可见唐朝中叶以后,此风尚未铲除。然此时的门阀,已只剩得一个空壳,经不起雨打风吹,所以一到五代时,就成“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之局了(《通志·氏族略》)。
这时候的门阀,为什么只剩一个空壳呢?(一)因自六朝以来,所谓世族,做事太无实力。这只要看《廿二史札记·江左诸帝皆出庶族》《江左世族无功臣》《南朝多以寒人掌机要》各条可见。(二)则世族多贪庶族之富,与之通婚;又有和他通谱,及把自己的家谱出卖的。看《廿二史札记·财昏》《日知录通谱》两条可见。(三)加以隋废九品中正,唐以后科举制度盛行,世族在选举上,亦复不占便宜。此时的门阀,就只靠相沿已久,有一种惰力性维持,一受到(四)唐末大乱、谱牒沦亡的打击,自然无以自存了。门阀制度,虽盛于魏晋以后,然其根源,实尚远在周秦以前,到门阀制度废除,自古相传的等级,就**然以尽了(指由封建势力所造成的等级)。
然本族的等级虽平,而本族和异族之间,等级复起。这就不能不叹息于我族自晋以后武力的衰微了。中国自汉武帝以后,民兵渐废。此时的兵役多以罪人和奴隶充之,亦颇用异族人为兵。东汉以后,杂用异族之风更盛。至五胡乱华之世,遂习为故常(另见第九章)。此时的汉人和异族之间,自然不能不发生阶级。
史称北齐神武帝,善于调和汉人和鲜卑。他对汉人则说:“鲜卑人是汝作客(犹今言雇工),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汝何为陵之?”对鲜卑人则说:“汉人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汝何为疾之?”就俨然一为农奴,一为战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