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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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欧战后之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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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白话中国史
作者:
吕思勉
本章字数:
4.66千
更新时间:
2026-08-08 11:56:30

当欧战之初,我国宣告中立。日本则借口与英同盟,派军攻陷青岛。事后竟对我提出五号二十一条的要求,并以最后通牒相胁迫。八年一月,开和会于巴黎。山东问题,在和会中,交由英、法、美专门委员核议。卒因英法的袒日,依照日本的意思,将德国在山东的权利,让与日本。消息传到我国,舆情大为激昂。于是有所谓“五四运动”。五四运动的价值,倒不在于政治上,而在于文化上。到这时候,才专提出这两种主义来。因为认识了科学的价值,所以肯埋头研究学问的人渐多,不再抱浅薄的应用主义。因为尊重科学的方法,所以有许多旧材料,也要用新方法来整理。因为认识了民治的价值,而国家社会诸问题,亦非复少数人的专业。

二十一条的要求

欧战起于民国三年,至八年而告终。当欧战之初,我国宣告中立。日本则借口与英同盟,派军攻陷青岛。日军的攻青岛,是从龙口上陆的。我国不得已,划龙口和胶州湾接近的一带为战区。日军又越出范围,占据胶济铁路全线;并据青岛海关。事后我国要求撤去,日本竟于民国四年一月十八日,对我提出五号二十一条的要求,并以最后通牒相胁迫。我国不得已,于五月九日,覆牒承认,旋订约二十五条。然日兵在胶济路的,仍未撤退。六年,又在青岛设行政署,并在济南、潍县设分署。七年,我国驻日公使,和日本订立《济顺高徐借款预备契约》,附以照会,许胶济路所属确定后,由中日合办。日本乃允将胶济路军队,除留一部分于济南外,余均撤至青岛,并允将所设行政署撤废,我国覆文中,有“欣然同意”字样,遂为巴黎和会失败的一大原因。

二十一条的内容

二十一条的要求,分为五号。第一号:(一)承认日后日、德政府协定德国在山东权利、利益让与的处分。(二)山东并其沿海土地及各岛屿,不得租借割让。(三)许日本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的铁路。(四)自开山东各主要城市为商埠。应开地方,另行协定。第二号:(一)旅顺、大连湾、南满、安奉两铁路的租借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二)日人在南满,得商租需用地亩,以三十年为限。(三)日人得在南满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四)日人得在南满开矿。(五)南满、东蒙许他国人建造铁路,或向他国人借款建造铁路,及以各项课税,向他国人抵借款项,均须先得日本同意。(六)南满、东蒙聘用政治、财政、军事、警察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政府商议。(七)从速改订吉长铁路借款合同。第三号:(一)汉冶萍公司附近矿山,未经该公司同意,不得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第四号:(一)中国沿岸沿港湾及岛屿,概不得租借割让。第五号:(一)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财政、军事顾问。(二)日人在内地设立病院、寺院、学校,许其有土地所有权。(三)必要地方的警察,作为中、日合办,或聘用多数日本人。(四)由日本采办所需半数以上的军械,或在中国设合办的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五)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的铁路,及南昌、杭州间,南昌、潮州间铁路的建造权,许与日本。(六)福建筹办路矿,整理海口(船厂在内),如需用外资,先向日本商议。(七)允许日人在中国传教。其最后通牒,将第五号中,除关于福建业行协定外,余撤回,俟后日再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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