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乡土—北京
如果说有哪一个城市,由于深厚的历史原因,本身即拥有一种精神品质,能施加无形然而重大的影响于居住、一度居住以至过往的人们的,这就是北京。北京属于那种城市,它使人强烈地感受到它的文化吸引——正是那种浑然一体不能辨析不易描述的感受,那种只能以“情调”、“氛围”等等来做笼统描述的感受——从而全身心地体验到它无所不在的魅力:它亲切地鼓励审美创造,不但经由自身的文化蕴蓄塑造出富于美感的心灵,而且自身俨若有着“心灵”,对于创造者以其“心灵”来感应和召唤;它永远古老而又恒久新鲜,同时是历史又是现实,有无穷的历史容量且不乏生机,诱使人们探究,却又永远无望穷尽……
亲切近人,富于情调,个性饱满以及所有其他概括,都显得空洞而浮泛。北京拒绝抽象,它似乎只能活在个体人的生动感觉中。以这种方式“活着”,必得诉诸具体个人的经验描述的,本身一定是艺术品的吧,而且一定是最为精美的那种艺术品。
北京,同时又比任何其他中国城市抽象。它的文化性格对于无数人,早已作为先于他们经验的某种规定,以至它的形象被随岁月厚积起来的重重叠叠的经验描述所遮蔽而定型化了。这里又有作为巨大的文化符号,被赋予了确定意义的北京。
旧北京的景象曾由居住在该城的某人士——可能是埃德蒙·巴克豪斯爵士的一位朋友,但是未必算作“北京隐士”——作过大概的叙述,他那非凡的吹擂又经休·特雷弗·罗珀作了一番令人神往的演义描绘。管他作者是谁,反正北京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一座神秘莫测、色调微妙、差别细微的城市。它灰中泛青,褪色的黄围墙内檀木清香缭绕,在朱门绣阁间飘浮。
这自然是生活中的梦幻,即便在当时也并不存在,其实也许根本不曾有过。但是这种印象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不能磨灭。我似乎还能够听到深宅大院里的绸衣窸窣声、泉水溅泼声和走在石板地上拖鞋的噼啪声——我想这些都是一种如同蜘蛛网一般匀称精美的文化所发出的声音。〔1〕
这显然是已经被人们“文化模式化”了的北京,出诸集体创造,因而才有索尔兹伯里做上述描绘时那种奇妙的熟悉感,像是耳熟能详的故事,温熟了的旧境,一个久被忘却之后蓦地记起的梦。
关于北京魅力,萧乾讲述过的最足称奇:“著名英国作家哈罗德·艾克敦30年代在北大教过书,编译过《现代中国诗选》,还翻译过《醒世恒言》。1940年他在伦敦告诉我,离开北京后,他一直在交着北京寓所的房租。他不死心呀,总巴望着有回去的一天。其实,这位现年已过八旬的作家,在北京只住了短短几年,可是在他那部自传《一个审美者的回忆录》中,北京却占了很大一部分篇幅,而且是全书写得最动感情的部分。”“使他迷恋的,不是某地某景,而是这座古城的整个气氛。”据萧乾看来,这证明着北京对于人不止于“吸引”,“它能迷上人”。〔2〕
文人学士们不消说是北京的文化意义的当然解释者。这只是因为惟他们有条件传达那份共同经验。又有谁能计数有过多少中国知识分子陶醉于北京情调,如同对于乡土那样对于这大城认同呢?
刘半农引过一首“痛爱北平”的老友的诗,写北京如写恋人:
三年不见伊,
便自信能把伊忘了。
今天蓦地相逢,
这久冷的心又发狂了。
我终夜不成眠,
萦想着伊的愁,病,衰老。
刚闭上了一双倦眼,
又只见伊庄严曼妙。
我欢喜醒来,
眼里真噙着两滴欢喜的泪,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总是这样叫人牵记!”〔3〕
那一代文人中,郁达夫的爱北京或也如是的吧。他正是那种与北京性情相谐的中国知识分子。
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