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利科尔的解释学哲学
利科尔(PaulRicur,1913—2005年)是法国哲学家、美学家,曾就学于巴黎大学,获博士学位。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过德军俘虏,在被囚禁期间接触了胡塞尔、海德格尔和雅斯贝尔斯的著作,受到存在主义和现象学哲学的深刻影响。1948年,他在斯坦斯伯格大学开设哲学史讲座,并转向意志哲学研究。1957年起先后在巴黎大学、雷特诺大学、鲁汶大学任哲学教授,并于1973年任美国芝加哥大学客座教授,同时还担任巴黎现象学和解释学研究中心的董事长职务。利科尔的主要著作有:《雅斯贝尔斯的哲学和存在》(1947年)、《意志哲学》(第一卷,1950年)、《弗洛伊德和哲学:论解释》(1965年)、《解释的冲突:解释学论文集》(1969年)、《隐喻的规则》(1975年)、《解释学与人文科学》(1981年)等。
利科尔自20世纪60年代起集中研究哲学解释学。他的研究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系“象征解释学”阶段,主要从神话和宗教中的象征现象入手,研究对于意义的解释问题。第二阶段系“综合化现象学解释学”阶段,自60年代后期起,以现象学为基础,博**神分析学、结构主义、宗教哲学、日常语言哲学等哲学流派之长,加以改铸综合,融入他的解释学哲学之中。第三阶段系“语言哲学解释学”阶段。从70年代起,他把重点转向语义学和语言哲学研究。利科尔的哲学解释学努力把大陆解释学哲学与英美语义学哲学的主要倾向结合起来,企图通过语言分析,经由反思的认识论层次,最终达到理解的本体论层次。
他的解释学哲学从语言这一人生最普遍的现象出发,企图融合近代方法论解释学和现代本体论解释学,建立起一种别具一格的“现象学解释学”。他认为,本体论解释学回避了认识论和方法论,造成了方法论的贫乏。因此,他企图弥补这一缺陷,从语义学、认识论和文学批评理论方面来追寻被西方传统哲学所遗忘的存在。可见,他的哲学解释学具有浓厚的调和折中的倾向。他的解释学美学理论也正是这样嵌入其解释学哲学的框架之中。
二 关于象征的理论
利科尔的解释学美学的主要内容是关于象征的理论和关于本文的理论。自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他一直注重语言的象征性研究,认为解释学应从对象征形式的研究出发,进一步详细分析象征的结构。他指出,艺术文本的意义能够同时在抽象的思辨和经验的体会中被把握,意义本身具有一种融合抽象性与具体性、普遍性与个别性的能力,也就是说,意义具有象征性。那么,艺术文本为什么会具有象征性呢?这就涉及他对于艺术文本所使用的语言的看法。他把艺术作品所使用的语言称为话语(discourse),话语不同于一般的语言。话语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一词多义和具有寓意功能。他说:“在词汇的层次上,词(如果确实已被称作词)总不止一种意义。”[107]正是词汇的一词多义性既构成了象征的基础,也构成了隐喻的基础,使得艺术文本具有多重意义,并显示出开放的特征。“……在解释中,根本不存在符号世界的封闭系统”[108],一词多义,便是符号的开放性的一个例证。象征标志着向着某种不同于自身的东西在语言方面的突破。总之,“一词多义和象征是所有语言的结构和功能的一部分”。[109]
利科尔从本体论层次上对象征加以分析,他还把象征与对于存在的追寻结合起来。他指出:“我冒昧地简要概括上述论点:象征中唯一的哲学兴趣就是,通过其双重意义结构,它揭示了存在的多义性:‘存在以多种方式言说。’”[110]在他看来,语言总是说出关于存在的某种东西,因此,“如果有象征之谜的话,那么,它就完全在于显示的层次上,在那里,在话语的多义性中,存在的多义性被说了出来”。[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