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务实、相对比较清醒的政治家,恭亲王奕?、北洋大臣李鸿章等人太清楚中国的真实处境和实力,中国社会经济、国防实力经过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等一系列事件的消耗,几乎丧失殆尽,自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的洋务运动虽然使中国的状况有所改善,国力有所提升,但那毕竟只是相对于原有落后的基础而言,毕竟时间也太短,无法与西方老牌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相比,当然也就不足以与西方强国言战,更不要说正面交锋,中国的正确选择就是尽可能地争取更长的和平时间发展自身。于是,恭亲王奕?与李鸿章等人设计了一个“明交暗战”的战略方针,派一些正规军队驻扎在镇南关外谅山一带,在国际社会面前表现出只求保境,而不愿与法国决战的姿态,争取国际社会的同情与支持。另一方面,清政府也暗中派一些非正规军队深入越南北部援助黑旗军,以期在实际效果上给法国军队以打击,至少让法国军队不能那样顺利地为所欲为。
平心而论,恭亲王奕?、李鸿章等人的设计从现代国际关系学的角度看,也不失为一着可以一试的“好棋”。无奈,在传统爱国主义心态支配下,国人不能容忍政府在边境告急的情况下故意沉默。而且,清政府内部相对比较边缘化的所谓清流党人或许是因为近二十年的洋务运动已初见成效,或许是基于传统的宗藩观念和道义力量,对法国的扩张行动颇为不满,他们共同谴责恭亲王奕?与李鸿章的绥靖政策只会鼓励法国人更加贪得无厌。
清流派的观点深深地影响了清政府的决策者,使清政府在战与和之间摇摆不定。“荣誉要求捍卫一个朝贡国,可是畏惧心理却不允许它去和一个西方头等强国打仗。”1882年12月,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法国驻华公使在北京进行谈判,中国政府同意从越南北部撤回黑旗军,并在法国承诺放弃侵占越南北部的企图后,允许法国经过红河流域和云南进行过境贸易。双方还约定,中、法两国政府共同保证越南的独立。这样一来,越南就由先前中国的附属国一变而成为中、法两国的共同保护国。
1882年的协定部分解决了中、法两国在越南问题上的冲突,中国虽然放弃了对越南的完全宗主权,但毕竟没有诉诸武力与法国开战。而且,在中国的国力并不足以支持中国拥有更多的宗藩国家的条件下,中国部分放弃对某些周边国家的宗主权,也是中国建设现代民族国家过程中必须付出的代价。然而,1882年的北京协定并不被1883年年初上台的法国新政府所接受,法国新政府决议对印度支那实行更为直接的殖民统治。1883年5月,法国议会通过对越南北部进行军事远征的战争计划,中法关系陷入紧张状态。同年8月,法国军队开始在红河盆地对黑旗军作战,并很快突破黑旗军的防线。8月25日,法国与越南当局签署新协定,越南政府自认为法国的保护国,声明中国不得再干涉越南事务,完全否认中越之间的宗藩关系。这对大清王朝的信誉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
黑旗军的失败尤其是越法新协定的签署极大地激怒了清政府中的主战派,二十余年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军事实力的提升使这些主战派底气十足,无法接受丧失越南的事实。曾纪泽明确向清政府表示,“越南本属中国,理应全境保护”。他认为中国如果放弃在越南的利益,那么法国以及其他西方强国就会乘机从南方直入中国本土,对中国进行商业和政治渗透,南部中国就要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不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所以,清政府的主战派在批评李鸿章求和政策的同时,坚决要求派兵支持刘永福和黑旗军,收复失地,恢复和巩固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而恰当此时,越南政府内部也发生了变动,一批亲中国的军政大员发动政变,并请求中国政府出兵援越抗法。